山阳县中医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山中医字[2020]64号)收悉。经我局核查申报资料,山阳县分局进行现场检查,认为申请事项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重新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许可项目范围
(一)单位名称:山阳县中医医院
(二)单位地址:山阳县城关街道北大街60号
(三)法定代表人:张建勇
(四)证件号码:身份证612525197005011959
(五)联系人:曹立宁
(六)联系电话:18049143998
(七)邮编:726400
(八)许可项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二、许可项目内容
X射线机6台,属Ⅲ类射线装置。
三、许可证编号
陕环辐证〔H0025〕
四、许可证期限
本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月7日。
五、持证期间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射线装置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的辐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管理,完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检查防辐射装置和警示标志的完好性。
(三)加强对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管理,配备辐射监测仪,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工作场所辐射水平进行监测。每年1月31日前将你中心所编写的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上传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并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
(四)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落实从业人员保护措施。
我局将定期对你中心环境保护与辐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委托山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你中心辐射安全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