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20200326002
来信主题:关于网友反映富水镇一养猪场有关环境问题
来信时间:2020年3月26日
来信内容:富水一养猪场污染下游村民地下饮用水源
办理状态: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市环境局高度重视,已转办至丹凤县环境分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该养猪场位于富水镇王家庄村二组,全称富民农牧业有限公司,建设于2008年,2009年开始养殖,厂区建设有猪圈舍12栋,两座沼气池共240立方米,一座化尸池共48立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大约4600多平米,目前仅两栋猪圈舍在养殖,共有存栏猪大约200多头,(其中母猪40头,猪仔170多头)养猪场距离周围最近一户居民直线距离大约20米左右。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4月3日我局前往投诉反映的养殖现场检查,该养猪厂正在养殖,每栋猪圈舍旁建有一座小型沉淀池,粪渣经该沉淀池沉淀后,干粪渣捞出晾晒制成有机肥,湿粪继续经水泥渠道流入沼气池,再经沼气池发酵后沼液通过塑料管道抽入沼气池旁的杨树林地施肥,杨树林旁建有院墙,墙外是一条农田灌溉渠,经查看养殖场院墙外,沼液无外排痕迹;厂区内有一口自用水井,水质清澈,养殖场人员一直在饮用此井水;经询问,该养猪场属拆迁范围,与富水镇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协议(约4月中旬拆迁那到位。见附件)
三、要求企业整改情况
为减小养猪场在生产养殖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在拆迁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1.规范养殖生产活动,及时清理粪便,确保养殖粪便及废弃物不影响周围环境;2.做好养猪场拆迁过程中的场区环境清理工作,对堆放及暂存、残留粪便、废水、沼液妥善处置,严防产生污染。
四、回复投诉人及公示情况
因投诉人匿名投诉,因此我局无法正面回复投诉人,已由富水镇将查处报告报送县委办、宣传部进行跟贴回复。
回复人:商南县环境分局
回复时间: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