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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2013年度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日期:2014-03-11 15:22:02     来源:商洛市环保局     作者:佚  名         浏览量:36185

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商洛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采用自动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市区空气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环境质量标准的天数为351天,占总天数的96.2%。其中,一级天数202天,占总天数的55.34%。具体情况是:

1、商洛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0.023毫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较下降了0.002毫克/立方米,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0.06毫克/立方米对照未超标。

2、商洛市区大气中二氧化氮年日均值0.020毫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较上升了0.007毫克/立方米,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0.04毫克/立方米对照未超标。

3、商洛市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0.059毫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较下降了0.005毫克/立方米,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7毫克/立方米对照未超标。

4、商洛市区自然降尘年月均值为8.36吨/平方公里.月,与去年同期相比较上升了0.19吨/平方公里.月,与省标准11.0吨/平方公里.月对照没有超标。

5、商洛市区本年度共降水18场,降水PH值范围在6.12~7.25之间,酸雨频率为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对全市6条河流(丹江、南秦河、洛河、银花河、金钱河、乾佑河)20个监控断面监测,环境质量综合类别达到Ⅲ类或好于Ⅲ类的有20个,占总断面的100%,按本市水域功能区域划分标准评价,20个断面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达标率达100%,丹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与去年比较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1、对丹江9个监控断面监测统计结果表明,峡口断面达到Ⅰ类标准,胡村、麻街、构峪桥、商镇4个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域标准,东龙山、张村、丹凤下5公里、丹江出境断面(湘河大桥下)达到Ⅲ类水域标准。

对南秦河2个监控断面(南秦化工厂、贺嘴头)监测统计结果表明:南秦化工厂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域标准,贺嘴头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域标准。

2、对洛南县洛河(进水口、洛河、官桥、灵口)4个断面监测统计结果表明:进水口、洛河、官桥灵口断面达到Ⅲ类水域标准。

3、对丹凤银花河(土门镇大桥下)1个断面监测统计结果表明:土门镇大桥下断面达到Ⅱ类水域标准。

4、对镇安、柞水乾佑河(孙家砭、古道岭)2个断面监测统计结果表明:孙家砭、古道岭断面达到Ⅱ类水域标准。

5、对山阳金钱河(安门口、漫川关2个断面监测表明:安门口断面达到Ⅲ类水域标准,漫川关出境断面达到Ⅱ类水域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1、功能区环境噪声:2013年对商洛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间1类区(居民、文教区)、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区(工业区)和4类区(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的等效声级进行了监测年平均值分别为昼间47.3分贝、夜间40.9分贝;昼间47.0分贝、夜间43.1分贝;昼间46.7分贝、夜间45.0分贝;昼间46.8分贝、夜间40.7分贝。与国家噪声标准昼间55分贝、60分贝、65分贝、70分贝;夜间45分贝、50分贝、55分贝、55分贝,对照均未超标。

2、区域环境噪声对商洛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夜间1类区、2类区、3类区和4类区的等效声级进行了监测,   平均值分别为昼间57.3分贝、夜间37.5分贝;昼间52.7分贝、夜间38.2分贝;昼间50.8分贝、夜间34.3分贝;昼间55.6分贝、夜间38.7分贝,与国家环境噪声标准昼间55分贝、60分贝、65分贝、70分贝;夜间45分贝、50分贝、55分贝、55分贝,对照均未超标。

3、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市区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共设20个监测点位,噪声监测昼间平均值为66.8分贝,夜间平均值为58.2分贝,符合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小于或等于68分贝的要求。与去年同期比较上升了5.1分贝。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

2013年度对商洛市城市地下水源保护区、洛南县洛河上游水源保护区、山阳县薛家沟水源保护区、丹凤县龙潭水库水源保护区、商南县县河水库水源保护区、镇安县云镇河地表水源保护区、柞水县乾佑河水源保护区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商州区(城东井、城西井)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洛南(洛河进水口)、丹凤(龙潭水库)、商南(县河水库)、镇安(云镇河)、山阳(薛家沟)柞水(乾佑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全市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与去年比较基本稳定。

五、环境质量状况评述

2013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市人大颁布了《关于商洛市中心城区禁烧烟煤的决定》,坚持生态立市,高度重视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大力推进生态创建,全方位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强化了我市污染源监管和河流整治,启动了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总量控制和节能减排,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市污水处理厂、市垃圾填埋场、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运营正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不断扩大,市区雨污分流管网基本建成,各县垃圾填埋场陆续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重点镇环境整治工程正在实施,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项目进展顺利,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城市绿化面积不断扩大,市区禁烧烟煤初见成效,完善了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年监测达到八万辆,我市机动车辆环保检测需求得到保障,中心城区划定了黄标车限行区域,规范了黄标车淘汰激励机制,加大了对黄标车的淘汰力度,全市实施节能减排项目69个,淘汰铅冶炼等落后产能18万吨,淘汰黄标车910辆,改造、停用、拆除燃煤锅炉215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环境质量标准的天数达351天。丹江、南秦河、洛河、银花河、金钱河、乾佑河皆达到国家水域功能区标准,丹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良好。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城区声环境质量良好,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普遍低于国家环境噪声标准。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人口增加和城市范围扩大,“三废”排放量不断增加,加之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城市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面临巨大压力。伴随国家城市环境质量标准提高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在即,城市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燃煤锅炉的烟尘污染,建筑工地和工程车辆产生的扬尘、粉尘及汽车尾气污染问题较突出,丹江等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镇村污水、垃圾污防设施建设滞后,农村脏乱差问题日益突出,城乡环境质量稳步提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对此我们要紧扣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抓住商洛经济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坚持以人为本,生态立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继续贯彻落实《环保法》规定的辖区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环境综合决策机制,坚持经济、社会、环境统筹兼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加强对城区燃煤锅炉、工业炉窑、建筑工地、工程车辆和城市保洁的齐抓共管。坚持绿色、低碳、循环、清洁的发展理念,加大以“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等环境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广泛开展环境宣传和警示教育,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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