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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信访管理系统中投诉人反映金帝养鸡厂污染环境问题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08 18:50:33     来源:镇安县环保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40119

市环保局:

2016年7月14日,投诉人“某某,手机号18709142325”在陕西省信访管理系统中反映镇安县金帝养鸡厂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选址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并要求县环保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2、解决臭气和苍蝇的污染。”7月28日镇安县环保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查明所反映臭气和苍蝇污染问题基本属实。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金帝养鸡厂全称为镇安县金帝养鸡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位于镇安县米粮镇树坪村三组,于2008年3月建成投产,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鸡舍1500平方米,鸡粪堆场和防雨棚150平方米。目前蛋鸡存栏12000只。

二、反映问题核实情况

该合作社于2015年12月15日在镇安县环保局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镇环函〔2015〕162号),选址时米粮镇、树坪村签署有同意意见,环评手续办理符合程序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已在镇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zazf.gov.cn/)。生产过程中鸡粪在租用周边农户耕地内建设晾晒场进行晾晒,因天气炎热,导致臭味较大,蚊蝇较多。

三、调处情况

针对该合作社存在的问题,我局先期在日常检查过程中于2016年5月19日向其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镇环改字〔2016〕19号),要求其限期完成治污设施的整改。7月28日现场检查该合作社时,其已基本完成晾晒场的地面硬化,建设了两个封顶堆粪棚,湿鸡粪在晾晒场进行晾晒,干粪堆于堆粪棚中待出售,定期消毒,场内场外喷洒灭蚊药剂,并给周边居户发送灭蚊药剂,减少蚊蝇污染。9月6日,我局监察人员就该合作社整改问题再次进行了后督察,发现该合作社鸡舍西边两块未硬化的空地已闲置,不再进行晾晒鸡粪,鸡舍东边有一块未硬化的三角地带还有晾晒鸡粪的痕迹,干粪堆于堆粪棚中,定期消毒,场内场外喷洒灭蚊药剂,并给周边居户发送了灭蚊药剂;同时,我局现场要求该合作社严格规范鸡粪晾晒范围,严禁其直接在农田耕地内晾晒,该合作社表示完全接受,严格规范操作,立即整改,最大限度减少鸡场的污染。

四、回复情况

投诉处理后,根据投诉件中登记的投诉人“某某,手机号18709142325”的信息对某某进行回复,多次联系,“某某”的电话都是空号,无法回复。我们走访了附近几户居民,称该合作社已向他们发放了灭蚊剂,向他们告知了合作社即将搬迁和搬迁前的整改情况后,都表示理解并接受。同时,我们联系米粮镇、村、组干部就该合作社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基本情况为:一是一致要求该合作社继续完善治污设施的整改,定期消毒、定期向周边住户发放灭蝇药剂,严禁直接在农田耕地内晾晒鸡粪,妥善处理好邻里关系,争取周边群众的谅解;二是该合作社日常固定有7户贫困户进行劳务,有10余户贫困户在养鸡场干零活,结合目前我县的产业脱贫政策,米粮镇和树坪村正在通过“三带四联”模式将该合作社作为产业脱贫项目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届时该合作社将通过争取扶持资金,进一步完善治污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要求镇、村两级结合环境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环境质量属地管理;三是该合作社位于县政府拟打造的黑龙洞旅游景区项目规划范围内,黑龙洞旅游景区项目已提上议事日程,该合作社属搬迁对象,搬迁后对周边居民的污染就彻底消除了,要求其搬迁后的选址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对畜禽养殖行业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污染问题,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镇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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