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3-01 11:35:21 来源:商洛市环保局 作者:商洛市环保局 浏览量:35243
一、大气环境质量
我市市区环境空气共监测366天,达到或好于二级以上天数为310天,占总天数的84.7%;第四季度共监测92天,达到或好于二级以上天数为76天,占总天数的82.6%,其中一级天数24天,占总天数的26.1%,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PM10、SO2 、NO2、 O3、 CO日均值浓度值变化不大。
(一)商洛市区细颗粒物(PM2.5)日均值43微克/立方米,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75微克/立方米对照未超标。
(二)商洛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值78微克/立方米,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150微克/立方米对照未超标。
(三)商洛市区二氧化硫(SO2)日均值19微克/立方米,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150微克/立方米对照未超标。
(四)商洛市区二氧化氮(NO2)日均值32微克/立方米,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80微克/立方米对照未超标。
(五)商洛市区臭氧(O3)日平均值60微克/立方米,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对照未超标。
(六)商洛市区一氧化碳(CO)日均值0.9毫克/立方米,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4.0毫克/立方米对照未超标。
(七)商洛市区自然降尘月均值为8.42吨/平方公里·月,与省定标准11.0吨/平方公里·月对照没有超标。
(八)商洛市区2016年第四季度共降雨4场。降水PH值范围在6.7~6.8之间,酸雨频率为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6年第四季度对全市9条河流(丹江、南秦河、洛河、银花河、金钱河、乾佑河、板桥河、谢家河、滔河)18个监控断面进行了监测,全部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
(一)丹江共设8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峡口、麻街、构峪桥、雷家坡、雷家洞、丹凤下5公里、湘河丹江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张村段面水质达到Ⅲ类水域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
(二)南秦河共设1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杨峪河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
(三)洛河共设1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灵口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
(四)银花河共设1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土门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水域标准。
(五)乾佑河共设2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古道岭、青铜关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
(六)金钱河共设2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柴庄、漫川关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
(七)板桥河共设1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两岔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
(八)谢家河共设1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谢家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
(九)滔河共设1个监控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滔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6年第四季度我市市区及各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水质达标率为100%。
商洛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样点为城东井和城西井)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丹凤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样点为龙潭水库)、商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取样点为县河水库)、山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取样点为薜家沟水库)、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取样点为云盖寺镇水库)、柞水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取样点为乾佑河水源地)、洛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取样点为洛惠渠进水口)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山阳县集邹家湾水源地水质、丹凤县1号应急水源井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四、声环境质量
2016年第四季度,我市环境监测站对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监测,共设6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显示全部达到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一)市区声环境功能区1类区(居住、文教区)监测点位设在市自来水公司二水厂院内,昼间和夜间日平均值均达标,分别为50.6分贝和37.1分贝。
(二)市区声环境功能区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监测点位设在市环境监测站和商州区政府院内,昼间和夜间日平均值均达标,分别为55.1分贝和42.5分贝。
(三)市区声环境功能区3类区(工业区)监测点位设在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天士力制药公司门口,昼间和夜间日平均值均达标,分别为56.3分贝和46.8分贝。
(四)市区声环境功能区4类区(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监测点位设在商洛学院门口和商州区民政局门口,昼间和夜间日平均值均达标,分别为62.1分贝和47.7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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