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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反映商洛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在线数据超标问题的查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9 15:13:51     来源:商州区环保局     作者:商州区环保局         浏览量:39611

市环保局:

2017年8月2日接市环保局商政环信发[2017]41号《环境投诉举报件转办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省厅网络舆情转办网友在“新浪微博”反映“商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上数据显示,其化学需氧量数据连续超标排放。企业在IPE网站(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上无环境监管记录”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企业为商洛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原商洛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商洛市商州区刘湾工业园区,占地100亩。一期工程日处理3万吨生活污水项目2008年9月开工建设,2009年8月取得省厅“环评”批复,2009年11月通过省环保厅竣工验收。二期工程日处理3万吨生活污水扩建项目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2014年2月17日取得市局“环评”批复,2016年10月与一期并网调试,2017年5月15日通过省环保厅竣工验收。目前处理规模达到6万吨/日,采用“CAST+纤维转盘+二氧化氯消毒工艺”。

二、调查情况

经查,网友反映问题属实。针对反映商洛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COD数据连续超标问题,8月3日我们调阅了该公司在线监控平台,发现在2017年8月1日00时至02时COD瞬时值显示连续超标,其中00时53.216mg/L、01时COD53.226mg/L、02时COD53.222mg/L,日均值28.999mg/L。04时至08时氨氮瞬时值显示连续超标,其中04时6.859mg/L、05时6.754mg/L、06时6.417mg/L、07时6.414mg/L、08时6.413mg/L,日均值3.53825mg/L。该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和DB61/942-2014《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制》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COD50mg/L、氨氮5(8)mg/L,即水温大于12摄氏度执行5mg/L标准,小于执行8mg/L标准,8月1日上述时间段COD、氨氮瞬时值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日均值均未超标。随后现场查阅了该厂化验室8月1日的COD、氨氮手工监测记录,数据均在正常范围之内。但在查阅商洛市环境监测站8月3日出具的商市环监测字[2017]第191号监督性《监测报告》时发现,该公司7月27日总排口废水中的总磷排放浓度为0.54mg/L,超过0.5mg/L的排放标准限制。

经查阅厂区设备运行维护记录,该厂在提标改造期间于2017年7月19日对原使用年限过长,故障频繁的4台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拆除更换,新设备在调试阶段数据不稳定、不准确,导致COD、氨氮显示超标。目前设备已调试到位,并进行了比对监测,监测数据恢复正常。7月1日对原风量过小的3台鼓风机进行拆除、更换,新鼓风机未及时安装到位,一二期CAST池共用二期2台鼓风,导致风量过小曝气量不充足,除磷率低,总磷监测超标。

商洛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属国控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按规定与国家、省、市监控平台联网,并在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监测信息,因此未在IPE网站(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发布信息,也无监管记录。

三、处理情况

针对该公司总排口废水超标问题,我局已于2017年8月11日进行立案查处,并于8月16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四、回复情况

我局于8月14日已在原发媒体网站回复投诉人查处情况。

今后,我局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和自动监控现场端的运维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准确、有效上传。

商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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