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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政环信发〔2017〕62号环境投诉举报件查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9 16:01:05     来源:洛南县环保局     作者:洛南县环保局         浏览量:40065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转来商政环信发〔2017〕62号环境投诉举报件于2017年12月4日收悉,现将有关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案件基本情况

我局接到新浪微博群众反映“洛南县污水处理厂2010年7月开始施工,累计投资7500万元,2012年3月30日通过商洛市环保局检查验收。为何又要如此隐秘的管道将污水直接排入河里,请有关部门给予调查及说明”的问题。该案件为重复案件,2017年省委环保督查组陕环督商(信督)〔2017〕04号督办单、市环保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环督办〔2017〕48号督办单,均反映“洛南县城区污水截留干管通往大秦钾业门前市政管网溢流阀门是开启状态,污水直流洛河”。

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1、经查,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属实。

2、信访问题处理情况。

现场核查情况:2017年12月11日,经现场调查和城管局确认,洛南县污水处理厂环保手续齐全,项目始建于2010年7月,2012年3月30日通过商洛市环保局环保设施验收。该厂于2017年4月1日发现进厂污水浓度低、水量大,超出污水处理厂1.2万吨/天的设计处理规模,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对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此不得已情况下,开启大秦钾业门前市政管网溢流口,以减少进厂水量。经技术人员深入细致调查分析,县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平均为1.2万吨/日,从城区污水管网收集到的污水量约为4.2万吨/日,平时约有3万吨/日的夹杂大量河水和雨水的生活污水从溢流口外排入洛河,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略微超过排放标准。

造成县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浓度低、水量大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县河河道内的污水管道破损,河水大量进入污水管道;二是县城老城区未完成雨污水管道分流改造,雨水及县城周边沟道地表水进入污水管道;三是县水厂部分尾水通过排水管道进入污水管道。

举报问题查处情况:一是洛南县及时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采取倒排工期、日报情况、周报进展等方式,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加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使进厂污水全部处理。目前,县政府已与陕西省水务集团签订了框架协议,施工单位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已进驻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工作,一期改造工程的计量槽、接触消毒池已完成开挖工作。

二是县政府加快推进县城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决定通过PPP模式实施县城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制的项目PPP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已通过县财政局评审,县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项目实施后,可实现13.19公里的县城雨污水管分流,避免雨水及地表水进入污水管道。

三是县城管局已委托省水务集团全面、深入排查了城区污水管网渗水点,目前问题已经查明,明点已经修复,大量清水已被截留,大秦钾业门前溢流阀已关闭,正在制定污水管网渗水暗点维修方案,带审查通过后,将尽快组织施工。

四是县洛惠渠管理处组织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已完成了县水厂尾水封堵工作。

责任追究情况:2017年11月9日,洛南县纪委给予城管局局长尤政启诫勉谈话;给予县城管局副局长杨群山、县污水处理厂厂长李永生党内警告处分。

答复投诉人情况:已于2017年12月12日17:30在新浪微博对该投诉人进行答复,未见投诉人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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