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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洛市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3 09:01:30          作者:总量科         浏览量:45430

商洛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洛市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商洛市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商洛市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省下达我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制订本方案。

一、总量削减目标

2018年,省下达我市五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是: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4.5%、4.2%、4.8%、4.8%和零增长。其中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18年控制量分别为32334吨、4550吨、23476吨、6905吨。

各县区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表

单位:削减率(%)

指标

县区

COD削减率

氨氮削减率

二氧化硫削减率

氮氧化物削减率

VOCs削减率

商州

1.1

1

1.2

0.5

0

洛南

1.2

1.2

1.1

0.5

0

丹风

1.2

1.1

1

0.6

0

商南

1.1

1

1

0.5

0

山阳

1.1

1

1

0.5

0

镇安

1.2

1.1

1.1

0.6

0

柞水

1.1

1

1

0.5

0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切实抓好陕西锌业有限公司回转窑尾气脱硫工程;强化水泥脱硝设施运行管理,丹凤县、镇安县督促尧柏龙桥、秀山等水泥企业规范运行脱硝设施,提高脱硝效率;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完成2018年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二)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全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和达标率。加快洛南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镇安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丹凤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工程、山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商州区夜村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进度,按期建成并投入运行;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对进水浓度较低的已建城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对服务区域内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和排污口整治工作;同时每个县区年内必须有一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

(三)积极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推进畜禽养殖场粪便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配套的粪污贮存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并给予合理补偿。对辖区养殖企业、养殖专业户开展集中摸排,查清养殖规模、养殖数量、污染物治理方式等,对已具备减排核算基本要求的养殖企业及时上报减排项目。纳入2018年减排项目的畜禽养殖企业必须按要求、时限建成废水、粪便治污工程,达到国家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标准要求;对无治理设施的养殖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到位。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及设备。切实做好关闭企业的关停淘汰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吊销、断水断电、主要生产设施设备拆除等工作

(五)强力实施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过快增长。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通过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加快解决民用散煤燃烧污染问题。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气化商洛工程。逐步推进县城建成区烟煤禁烧工作。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对辖区内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分解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减排措施等具体要求,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市级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各项措施,加强指导和协调,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二)严格控制总量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排污许可制改革有关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确保实现重点污染源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同时,贯彻实施排污权交易及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不断促进环境资源优化配置。

(三)严格督查考核

各县区政府要对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项目,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各县区环保局要加强减排项目日常督查,完善减排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减排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及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地方和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将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


附件:商洛市2018年减排项目计划表 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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