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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局转办商政环信发〔2018〕15号中心广场夜间施工扰民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4-28 11:22:30                   浏览量:41553

镇安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市局转办商政环信发〔2018〕15号中

心广场夜间施工扰民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市环保局:

现将市局《环境投诉举报件转办单》(商政环信发〔2018〕15号)转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案件基本情况

我局于2018年4月2日接到市局《环境投诉举报件转办单》(商政环信发〔2018〕15号),群众新浪微博反映“镇安县中心广场夜间施工扰民”的问题后,交由镇安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查处。

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一)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二)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制,确保市局转办的商政环信发〔2018〕15号环境信访问题调查整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镇安县环境监察大队,责任人:镇安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马代青)。

(三)信访问题处理情况

1.现场核查情况。群众反映的中心广场夜间施工项目是由陕西祥盛实业集团欣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金源国际商贸镇安县百货楼棚户区改造项目,2018年3月29日对百货楼片区李家住宅楼进行拆除。由于此处地处城区中心、临十字口交通要道处,商户及居民集中,车流、人流量较大,白天实施拆除工作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2018年3月27日,陕西祥盛实业集团欣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取得镇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许可基础上,在县环保局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镇环监发〔2018〕6号),于2018年3月29日0点2018年3月30日5点对镇安县百货楼片区李家住宅楼进行整体拆除,拆除前陕西祥盛实业集团欣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周边商户及住宅楼张贴了告知书,告知周边居民在拆除期间可能对周围民居夜间生活带来影响的歉意。

2.举报问题查处情况。我局要求该公司在取得夜间施工许可后,提前张贴告示向周边居民进行公示,争取周边居民的支持和谅解,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内部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避免扬尘污染。(责任单位:镇安县环境监察大队,责任人:镇安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马代青,整改时限:2018年4月2日前)。

3.责任追究情况。

4.查处结果公开及回复情况。2018年4月2日,我局在对原发微博进行回复时,发现该微博已删除,无法浏览回复。


 

镇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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