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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2006年环境质量公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8 11:25:40                   浏览量:377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将商洛市2006年环境质量公告如下:

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06年商洛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环境质量标准的天数达330天,与2005年326天相比,增加了4天。具体情况是:

1、商洛市区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值0.172毫克/立方米,与去年0.254毫克/立方米相比降低了0.082毫克/立方米,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20毫克/立方米对照未超标。

2商洛市区二氧化硫年日均值0.024毫克/立方米,与去年0.026毫克/立方米相比,降低了0.002毫克/立方米,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0.06毫克/立方米对照未超标。

3、商洛市区二氧化氮年日均值0.021毫克/立方米,与去年0.019毫克/立方米相比,升高了0.002毫克/立方米,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0.04毫克/立方米对照未超标。

4、商洛市区自然降尘年.月均值为7.2吨/平方公里.月,与去年8.4吨/平方公里.月相比降低了1.2吨/平方公里.月,与省标准11.0吨/平方公里.月对照没有超标。

5、商洛市区降水酸度,2006年度共降水35场,其中酸雨频率5.7%。降水PH(月均值)范围5.10~7.20之间,PH最低值为5.10,与去年酸雨频率相比,酸雨频率明显下降。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06年对全市6条主要河流(丹江、南秦河、洛河、银花河、金钱河、乾佑河)15个监控断面监测,环境质量综合类别达到Ⅲ类或好于Ⅲ类的有14个,占总断面的93.3%,1个断面超过Ⅲ类标准,占总断面的6.7%。按本市水域功能标准评价,有14个断面达到标准,占总断面的93.3%。

1、2006年对丹江河5个监控断面监测统计结果表明,峡口断面属Ⅰ类标准;构峪桥、东龙山、丹凤下5公里处3个断面达到功能区标准;张村断面属Ⅳ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2006年对南秦河2个监控断面监测统计结果表明,南秦化、贺嘴头断面属Ⅲ类标准以内,南秦河水质良好。

2、2006年对洛南县洛河4个断面(龙脖子、灵口、洛河、进水口)监测统计结果表明:龙脖子、灵口、进水口、洛河4个断面均在Ⅲ类标准以内。

3、2006年对丹凤银花河(土门镇大桥下)1个断面,镇安、柞水乾佑河(孙家砭、老君庙)2个断面,山阳金钱河(安门口)1个断面监测表明:丹凤银花河断面属Ⅲ类标准,和去年Ⅴ类水质相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山阳金钱河(安门口)、柞水乾佑河(老君庙)、镇安乾佑河(孙家砭)断面,经监测结果显示均在Ⅲ类标准以内。

三、声学环境质量状况

1、2006年商洛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一类地区(居民、文教),二类地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的等效声级年平均值分别为50.9分贝、54.7分贝、64.4分贝,与2005年一类地区(居民、文教),二类地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等效声级年平均值分别为47.8分贝、 60.2分贝、66.6分贝相比均有所降低,与国家噪声标准昼间55分贝、60分贝、70分贝对照均未超标。

2、2006年商洛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夜间一类地区、二类地区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的等效声级年平均值分别为40.2分贝、46.7分贝、52.6分贝。与2005年的一类地区38.5分贝、二类地区48.8分贝、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53.6分贝相比较,一类地区有所增加,二类地区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噪声有所下降,与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夜间45分贝、50分贝、55分贝对照没有超标。

3、道路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4.7分贝,与去年68.0分贝相比降低了3.3分贝,与国家交通干线标准70分贝对照没有超标。

四、环境质量状况评述

2006年各级政府重视城市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污染物控制,环保基础设施完成投资2.25亿元,市垃圾处理场已投入试运营,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明显加快,丹江公园、金凤山公园等建设趋建成形,城市绿化面积增大,市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商洛市区环境空气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环境质量标准的天数达330天。丹江、南秦河、洛河、银花河、金钱河、乾佑河除丹江张村断面超功能区标准外,其余皆达到国家水域功能区标准,水质良好。丹江流域河道经过综合整治,水质与上年相比明显好转,2006年水质都控制在Ⅲ类标准以内。商洛市区因过境公路控制分流机动车辆,同时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城区声学环境质量良好,一类地区、二类地区昼夜间和道路交通噪声普遍低于国家环境噪声标准。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步伐加快,城市人口增加和城市范围扩大,“三废”排放量不断增加,加上我市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保护面临巨大压力。对此我们要抓住商洛经济突破发展机遇,坚持生态立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继续贯彻落实《环保法》规定的辖区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环境综合决策机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经济、社会、环境统筹兼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加大以“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等环境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广泛开展环境警示教育,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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