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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三批)

发布日期:2019-01-11 08:46:25                   浏览量:32563

按照《商洛市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商办字〔2018〕35号)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开展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验收,以下四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20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4-2325644邮箱:slhbdcb@163.com


商洛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

 

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明细表(第三批)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

1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突出。商州区垃圾填埋场内排洪沟渠管网破损,雨污分流不到位;渗滤液处理系统未正常运行;垃圾填埋场未设置检测井,下游地下水超标。商南县垃圾填埋场监测井水质超标。

一是市城管局等部门牵头定期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共现场督查10余次,下发14次专项督办书,邀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严格要求各县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按照《陕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考核暂行标准》规范运行,对库区周边水质实行季度监测,掌握垃圾场周边水质状况,防范污染风险。二是商州区垃圾填埋场对排洪沟渠进行了修复,铺设了HDPE防渗膜,库区坝内采取铺设防渗膜等方式将雨水引入了截洪渠,实现雨污分流;垃圾渗滤液经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库区周边5处地下水监测井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已通过市城管局牵头验收。商南县对县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超标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聘请技术人员驻场指导,在污水处理车间下方进行深度开挖,填充活性炭和石灰对监测井水质进行处理,同时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保养和更换维修,经对四个监测井、一个对照井监测,已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三是市县区环保局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污监管,严查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商州区环保局对区垃圾填埋场违法问题已查处到位。

2

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商洛万达广场与商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建筑垃圾未完全清运,渣土未覆盖。商南县火车站移民安置区工地和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均未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一是住建部门下发了《2018年建筑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和《商洛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县级单位考核办法(暂行)》,对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与扬尘治理同安排、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定时、定人、定措施扎实整改,2018年1-11月以来累计检查项目91个,下发整改通知单25份,整改回复25份,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扬尘防治标准的施工工地,一律要求停工整改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市城管局牵头加强城区道路扬尘和渣土车治理,2018年全市环卫设施投资2694.5万元(其中中心城区完成投资1667.4万元,县区完成投资1027.1万元),新增垃圾收集箱桶13550个,果皮箱1100个; 新增垃圾清运车11辆,扫路车6辆,洒水车1辆,新建垃圾压缩站1座,新建环卫工人休息室13座,新建公厕19座。按要求开展定车辆、定人员、定时间、定路线的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今年中心城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城达到88.82%上,均高于省上90%、75%标准要求。同时,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和市政道路施工等大气环境污染源头治理,督促工地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出入道路地面硬化、及时覆盖遮挡建筑物料防止扬尘污染和车辆带泥上路。规范建筑垃圾运输时间、线路,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检查相结合。中心城区设立固定执勤点3处,严厉打击运输车辆不加盖、超高装载、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扬尘污染行为,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12份,纠正未覆盖车辆110辆,处罚车辆40辆,纠正工地门前污染环境卫生事件50起,清理无主建筑垃圾1426.56立方米。三是市县区住建部门对商洛万达广场、商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商南县火车站移民安置区工地和城区道路改造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已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七个百分百”目标任务要求整改到位。

3

餐饮油烟治理和燃煤锅炉拆改进展缓慢。全市完成餐饮油烟治理789家,占51%。全市2017年截至9月底仅拆改燃煤锅炉153台,完成年度任务的55.6%。

 

一是加大餐饮行业油烟治理,2017年主要以改灶使用节能环保的清洁能源为主进行整改,全年完成整改1544户,2018年完成油烟改造餐饮单位244家,完成任务比例152%,超额完成83家。二是继续开展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全市列入整治计划的33台锅炉任务已完成拆改34台,中心城区武警支队燃煤锅炉已拆除,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清零”已完成。三是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专项整治,开展了中心城区制售煤排查,对排查出的20户制售煤经营户发放了《禁煤通告》和《禁煤通知书》,现已取缔到位。结合创卫工作对建成区内的名人街小吃城、商中路小吃城、和平小吃城、万盛小吃城改用清洁燃料,不再使用高污染燃料。部分县区对煤炭加大抽检,抽检批次全部合格。 四是继续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市工信局牵头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排查整治动态清单,共清理取缔411家“散乱污”企业。

4

全市未建立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废铅酸蓄电池未按要求处置。全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均未设置专用暂存库,存在无台账、无标识或标识不规范等问题,仅7家企业通过电子联单转移危险废物,其他企业均未按要求处置。

一是加强商洛磊宝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监管,市商务局领导带队先后2次进行督导,督促企业实现危险废物处置记录、台帐规范管理、危险废物规范存贮,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二是交通部门监督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落实了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气、废水等的处理和处置措施,制定危废管理制度,签订危废回收合同,维修企业的废物处置基本达到分类放置、标识醒目、建立台账,废机油、废旧铅酸蓄电池全部与有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危险废物回收合同。三是环保部门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商州区对辖区4家年产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重点排查,对陕西锌业公司擅自转移冶炼废渣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商南、柞水、镇安等县未发现非法处置、倾倒、排放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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