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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中村镇小北沟垃圾场严重污染等 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5-05 15:21:54                   浏览量:43068

市环委会办公室:

现将商环委办函〔2018〕57号转交群众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山阳县中村镇小北沟垃圾场严重污染等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案件基本情况

我县于2018年12月17日接到商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商环委办函〔2018〕57号)环境信访投诉件,群众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陕西省山阳县中村镇小北沟垃圾场污染严重,迁址进度缓慢”等问题。

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一)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环境信访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垃圾填埋场迁址工程进度缓慢”部分内容属实,其余五个问题不属实。

(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商环委办函〔2018〕57号转交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按时查处落实到位。(责任单位:中共中村镇委员会、中村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中村镇党委书记韩书学,中村镇镇长张雄伟)

(三)信访问题处理情况

1.现场核查情况。2018年12月21日,县环保局干部、中村镇分管副镇长郑彩华、市监办主任陆涛、联村领导陈新荣赴现场进行走访了解和实地调查。经查,中村镇小北沟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于中村街社区小北沟杨树沟口,距离镇区2.2公里,距离水源地1.5公里(水源地位于小北沟口移民搬迁点北200米处,属70年代地下泉水蓄水池,蓄水池四周用红土白灰人工夯实,河流水不渗入蓄水池,该水源主要供小北沟口移民搬迁点、中村街社区一二三组800余人居民饮用),投诉人反映“该垃圾场位于我沟中间地带,在整个街道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地上方和夏季主导风向的上方,其设置极不合理,严重违反垃圾场选址‘要远离水源地,距离取水点、取水河道1000米以上’的原则”问题不属实。为了切实解决镇区垃圾临时堆放问题,中村镇积极向上级争取环保项目,于2009年经镇村组会议研究,在中村街社区小北沟杨树沟口征地2.86亩(3.5万元/亩,共付征地款10万元),根据当时实际需要和政策要求,该项目没有强制要求进行施工设计和防渗漏处理,由村组具体组织实施,在垃圾临时堆放点东侧和南侧用干砌石围挡(高约2米);同时,中村街社区水源经疾控中心抽样检测,水质符合标准,没有对本村水源形成直接危害,投诉人反映“该垃圾场建设时就未进行通报,是在未经过村民开会同意隐瞒村民的情况下进行私建,严重侵犯我村村民的知情权和民主权益;该垃圾场在进行项目建设时未对外进行任何公示,是否属于未取得任何手续及备案的违建项目深表怀疑;该项目在建设时未有任何施工图纸依据,未进行项目的立项和审批更无政府职能监管部门,该项目在建设施工时对基础及围护结构未进行任何防渗漏施工措施,现在污水直接污染地表和渗漏至地下对我村水源形成直接危害”问题不属实。垃圾临时堆放点运行以来,镇村加强监管,确定专人负责转运镇区垃圾,并定期进行清理和覆土;同时,选定附近农户院落水井作为监测井,设立了“水质监测井”标识,确定专人管理,并积极与县疾控中心联系,由镇卫生院和中村街社区负责每季度采集一次水样送检,按照要求投放漂白粉对水源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水质达标,投诉人反映“现在正使用的垃圾场未有任何监督和管理部门,垃圾任何村任何单位随意倾倒”问题不属实。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填埋问题,2015年启动中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该项目位于中村镇下湾村皮条沟,属“PPP”项目,项目计划总占地50.72亩,总投资2441.09万元,服务年限12.67年,设计库容50.49万m³,处理规模近期30吨/天,远期45吨/天,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填埋场及附属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招标,正在完善使用林地和水土方案保持等手续;因征地区域地形复杂,部分群众长期不在家,导致征地工作启动缓慢,目前我县已成立专门工作队,加快征地进度,强化环境保障,确保该项目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新垃圾填埋场建成后将对小北沟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进行清运处理,使该信访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投诉人反映“早在2014年山阳县环保局政府就说将对该垃圾场进行另行迁址,我村民摇首期盼至今仍杳无音讯,迁址工程进度实在缓慢可以说是就没见任何动静”部分属实。

2.举报问题查处情况。

一是由山阳县中村镇政府牵头,中村街社区配合,加强小北沟垃圾临时堆放点监管,确定专人清运垃圾,定期进行清理和敷土。(责任单位:山阳县中村镇政府;责任人:中村镇政府镇长张雄伟)。

二是由山阳县中村镇政府牵头,中村镇卫生院、中村街社区配合,每季度对水源地水质进行采样送检一次,并将化验结果在中村街社区张贴公示。(责任单位:山阳县中村镇政府;责任人:中村镇政府镇长张雄伟)。

三是由山阳县中村镇政府牵头,加快下湾皮条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确保2019年年底前建成使用。(责任单位:中共中村镇委员会、山阳县中村镇政府;责任人:中村镇党委书记韩书学、中村镇政府镇长张雄伟;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3.查处结果公开及回复情况。我县已将处理结果通过电话向投诉人进行回复,山阳县中村镇政府将查办情况在中村镇政府、中村街社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山阳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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