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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8-05 17:14:36                   浏览量:14511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指导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编制,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工作,我部组织修订《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HAD701/02)并转化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9月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马文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646134

  传真:(010)65646138

  邮箱:hssrl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征求意见稿)

     3.《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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