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十批)

发布日期:2021-01-07 16:32:00                   浏览量:116646

按照《商洛市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商办字〔2018〕35号)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开展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市资源局牵头组织检查验收,以下两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4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4-2325644  邮箱:slhbdcb@163.com

 

                                商洛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明细表(第十批)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

1

全市现有矿山采矿证过期的有115家,矿山企业在开采活动中造成的地形地貌破坏面积945.3公顷,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矿山175个,存在地质灾害隐患323处。商州区三十里铺进山南姚路及流峪河沿线有6家露天采石企业,开采面积达1.26平方公里,4家未办理林地、草地使用审批手续。

一是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过期采矿权清理清查。反馈意见指出的115个过期采矿权全部完成清理,其中注销79个、延续新发26个、作废8个,司法冻结2个。二是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018年至今全市共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22292.7948万元,恢复治理面积657.602 公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319处。三是多次开展采石采矿联合检查、秦岭专项督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整治问题不反弹,防止关闭企业死灰复燃。四是加强商州区三十里铺进山南姚路及流峪河沿线6家露天采石企业专项整治,商州区政府2017年底对其中5家企业进行整合关闭,开展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104.7万元,恢复治理面积20.36公顷。

2

商洛市“十二五”规划的5个重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项目中,3个未按期完成。全市有129家矿山未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一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反馈意见指出的129家矿山,目前已注销矿山企业、作废采矿许可证75家,其余54家矿山均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方案。二是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重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项目治理。反馈问题指出的三个未完成治理的项目中,山阳烟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柞水陕银矿治理工程已竣工,商南县镁橄榄岩矿治理工程已完工。


版权所有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站地图 丨 地址:商洛市名人街西段 丨 邮编:726000 丨 网站标识码:6110000016 丨联系电话:0914-2312283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85号 丨 ICP备案号:陕ICP备2021013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