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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31 11:51:18                   浏览量:1204

截止2021年5月29日20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商洛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31件,现将第十四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县区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商州区沙河子镇陆港集团火车运煤装卸过程中产生粉煤灰,污染周边环境。

市环境局商州区分局

经查,商洛陆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货区堆放散煤,防尘措施到位,装卸煤期间车辆冲洗台、洒水车、清扫车、雾炮机运行正常,露天装卸散煤偶有扬尘。检查期间,该企业正在修建煤炭自动化装卸生产线。2021年5月13日,经第三方机构监测显示,该企业货区总悬浮颗粒物各项数据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

环境局商州区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意见》,要求落实扬尘措施,加快煤炭自动化装卸生产线建设,替代现有铲车露天装车方式。


2

山阳县十里街道办事处寇家沟村,宏昌驾校占用耕地20亩,林地10亩,破坏生态环境。

山阳县自然资源局、山阳县林业局

经查,经查,宏昌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用地未经审批,与十里街道办事处寇家村一组达成14.1亩用地协议,2012年8月建成运营。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山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等18个镇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的批复》,该驾校所占地由一般耕地变更为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山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2018年林地变更数据库》,该驾校不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2011年6月16日,山阳县原国土资源局对该驾校非法占地行政处罚6.864万元;2012年5月4日,山阳县原国土资源局对该驾校非法占地行政处罚6.3909万元;山阳县自然资源局责令该驾校2021年5月31日前停业整改,督促该驾校2021年9月30日前完善土地审批手续。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商洛市时间:202159日-68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4-2992675,邮政信箱:商洛市A004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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