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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1-07-27 16:55:35     来源:大气污染监管科     作者:汪姣         浏览量:2537

为加快推进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降低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有效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7月26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培训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政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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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上,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通报,“一市一策”专家团队中科三清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治理部高级工程师王美红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县区分局、参会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议指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是当前我市有效应对夏秋季臭氧污染的重要抓手,各县(区)分局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确定专人负责,迅速安排落实。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将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作为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主动谋划、积极协调、全面安排、明确责任人员、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抓实效。二要加强协作,凝聚工作合力。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协调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也要加强与第三方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研究探讨工作、及时商讨解决问题,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并定期对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三要加强治理,强化执法监管。各县区分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建设环保局要深入企业开展技术帮扶,同时宣传贯彻《商洛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奖补政策》,充分运用“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引导企业主动实施治理。要加大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倒逼企业、单位和个人全面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尤其要对超标排放且不进行治理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市局大气污染监管科、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大气强化执法队,各县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一市一策”专家团队、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检测单位约3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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