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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全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1-07-30 08:32:27                   浏览量:2145

2021年,商洛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截止7月27日,商洛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9,同比下降5%,臭氧平均浓度1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

统筹安排部署。印发《商洛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关于加强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主要从工业源、移动源、社会面源等领域明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要求,细化治理措施,压实责任单位,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落实落细。组织召开全市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会,解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标准规范,并根据商洛实际,重点对餐饮、汽修、加油站、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现场检查要点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挥发性有机物管理水平。

实施专项整治。一是实施建筑屋顶防水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印发《商洛市中心城区建筑屋顶防水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方案》,市政府专题召开中心城区建筑屋顶防水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目前由商洛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督办。二是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印发《关于加强餐饮油烟监管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建立了347家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情况动态管理台账。三是深化工业企业VOCs综合整治。全市开展涉VOCs企业全面摸排,建立清单台账,制定年度整治任务计划。今年我市已完成VOCs治理项目7个,计划实施汽修等行业含VOCs产品源头替代20家。

加强监测执法。一是加强监督性抽测。我市委托第三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374家次。二是持续铁腕执法。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区域,以高发时段(10:00-18:00)为重点节点,以油品运输、汽修、餐饮等为重点行业,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强化行动。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人员3040人次,督查检查企业(单位)1380家次,发现问题300家次,现场整改100家次,下发交办单50份,下发督办单12份,目前已整改到位225家次,立案处罚7家。

严格督查问责。夏季臭氧攻坚以来,商洛市铁腕治霾办联合市大气强化行动执法队、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工作组,对臭氧污染预警发布后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检查,下发《关于近期我市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情况的通报》反馈督查情况。针对6月份我市臭氧连续超标问题,紧急召开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集体约谈会,对商州区、高新区和市交通局等9个相关市级部门开展集体约谈;同时对个别县区、部门臭氧污染应对不力问题下发督办函,要求立即开展整改。从5月开始实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截止目前对工作进展情况已下发通报3期。6月30日,刘伟副市长带队调研督导我市中心城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奖补激励。一是组织人员对商州区商洛日报社等5个申请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奖补资金的项目开展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和实施效果监督性抽测,按程序公示后下达奖补资金58.5915万元。二是出台《商洛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奖补政策》,对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照“早治理、多补助”的差异化奖励标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充分调动整治对象积极性。

加强科技支撑。充分发挥“一市一策”第三方跟踪研究专家团队作用,夏防期期间开展涉气工业企业调研40家、餐饮油烟20家、加油站8家、汽修企业15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整治方案;4-6月期间开展VOCs专项走航监测2次,发布VOCs走航报告10份,遵循“出现高值,及时溯源”的原则,及时反馈,立即整改。开展臭氧污染来源解析,形成污染成因分析报告2份。联合市大气强化执法队成立3个专家技术帮扶组,对重点县区、企业进行技术帮扶,切实推动科学治污、精准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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