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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获商洛市政府通报表扬
发布日期:2021-09-10 15:19:49 作者: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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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商洛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表扬的通报》(商政函〔2021〕53号),文件通报表扬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秦岭“五乱”整治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贡献。
通报指出,商洛市环保系统干部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市秦岭“五乱”整治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全面落实“换脑子、转作风”要求,实行市县区局长亲自办案,班子成员包抓县区,坚持“一天一调度、一天一点评、十天一小结”,利用短短10天时间,组织出动执法人员660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96家,行政处罚672.4万元,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特别是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福明同志,迎难而上、担当作为,为全市各级干部树立了榜样。 通报希望市生态环境局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提升监管水平,坚决守住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为我市打造“一都四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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