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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1-12-16 21:05:11                   浏览量:4971

截止2021年12月16日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商洛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4件,目前已办结11件,现将第三批7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商洛市建材公司(法人张新民)在商洛市商州区北宽坪镇韩子坪村麻地沟组山上开矿,大面积开山劈石,破坏山林,开矿排污,污染了山泉水,导致村民无饮用水喝,已有六年之久,村上、镇上都无法解决

商州区

经查,“商洛市建材公司(法人张新民)”实为:商洛市秦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商州区北宽坪镇韩子坪村分水岭,2021年4月份开始建设,目前仍处于建设期。主要经营透闪石开采及销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10万吨/年。该公司目前只是修建矿区道路,没有开采行为。商洛市秦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矿山开采区是干沟且为露天开采,无河流,无生产废水排放。该村地沟组共55户172人,农户张小锋1家饮用水为矿区上游修建自来水,其余农户全部由该村五场沟集中水源地供水。

不属实

2021年由于受汛期洪灾影响,部分饮水设施受损,北宽坪镇立即联系商州区惠众农村供水公司对该五场沟集中供水点进行维修加固改造提升,保障了集中饮水点正常运行,群众饮水安全。

D2SN202112070022

2

商洛市商州区商洛铅芯冶炼厂排放的污水铅超标,全部流入丹江,对当地生态及周围居民生活产生极大影响,曾多次向商洛市环保局投诉,未解决。群众希望此场搬走或停业

商州区

经查,“商洛市商州区商洛铅芯冶炼厂”实为:陕西锌业有限公司,位于商州区沙河子镇李堡子村。目前该公司已建成六个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规划要求。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除回转窑北窑停产检修,其余项目均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在线监测设备均正常运行,数据正常上传国控平台。调阅该公司2021年1月至11月水质自行监测报告,结果显示符合《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2-2014表3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相关限值要求。

不属实

2021年4月,商州区惠众农村供水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边村民生活饮用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D2SN202112070023

3

商洛市商州区紫金东城小区靠东二单元楼下商铺东城串烧音乐烤吧,从9月份至今每晚唱歌声音非常大,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群众希望11点之后停止唱歌

商州区

经查,“东城串烧音乐烤吧”实为:商洛市商州区老朋友串烧馆,位于商州区紫金东城小区,2018年11月14日,由原商洛市商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当日晚,该店未营业,店内无顾客用餐、唱歌,经对店内11个包间进行检查,该店所有包间内均存在可以点歌唱歌的音响设备。

属实

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治安大队责令行为人立即整改,22:00时后营业活动中,只提供餐饮服务,不得提供唱歌服务,不能影响周边群众正常休息。

2021年12月9日,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城关派出所对行为人予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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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商洛市山阳县板岩镇乡沟口村村长在修电视台通往小沟组的道路时,毁了叶家沟组风洞梁森林300来棵树木,曾上访3-4年,未得到有效解决。现希望赔偿树木。2.商洛市山阳县板岩镇乡沟口村2019年退耕还林栽树,现在树没有成活,也无人管。

山阳县

经查,商洛市山阳县板岩镇乡沟口村村长在修电视台通往小沟组的道路”实为:山阳县板岩镇香沟口村小沟组通组公路,属山阳县2018年开发性金融支持贫困村道路交通项目,2017年12月26日,山阳县发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山政发改发〔2017〕406号),总长2公里,途经叶家沟组风洞梁段(100m),2018年5月至10月,由香沟口村原村长组织施工。2018年3月26日,山阳县板岩镇香沟口村召开会议讨论修建通组公路,研究决定:“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所占林地及树木属于集体所有的,一律不予赔偿”。

“商洛市山阳县板岩镇乡沟口村2019年退耕还林栽树”实为:山阳县板岩镇香沟口村,2018年申请县林业局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地块面积:1460亩)。2019年春季,由陕西锦绣山水生态农林有限公司负责造林工作,栽植树种为:连翘。

属实

2019年1月25日,山阳县林业局对香沟口村原村长“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挖占林地200平方米”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000元。2020年9月7日,山阳县板岩镇党委给予香沟口村原村长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9月27日,山阳县林业局对不合格面积补植工作进行了安排,陕西锦绣山水生态农林有限公司在2020年秋季和2021年分别按县退耕办要求进行了补植。

D2SN202112070020

5

商洛市山阳县杨地镇金盆村腰坪水电站在河道上进行修建,对原始道路进行损毁,开山修路,损毁省道,试水的时候淹没了十几公里的土地、耕地、林地,对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山阳县

经查,“商洛市山阳县杨地镇金盆村腰坪水电站”实为:山阳县腰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山阳县杨地镇金钱河干流段金盆村。2013年12月31日,陕西省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该公司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淹没影响涉及山阳县2镇4个村民小组,主要淹没实物为:水库淹没区涉及人口59户303人,各类房屋8348m2,耕地97.1亩,林地135.7亩,零星树木1198株,县乡道路9公里,蓄水淹没区域土地、耕地、林地和道路均在水电站设计淹没范围之内;枢纽工程占地区影响涉及各类土地56亩;2016年12月通过了陕西省移民办工程竣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终验。该公司水库淹没区涉及的9公里县乡道路为乡村道路户冷路,为方便库区两边群众出行,2006年12月22日,山阳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交通局负责设计、监理,山阳县腰坪水电站负责修建,对库区公路(户冷路)进行改建。

属实

 

2021年,按照《陕西省秦岭办关于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意见》和《山阳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山阳县腰坪水电站被列为退出类,2021年8月13日完成了拆除工作,仅保留水库大坝主要用于蓄水防洪用途,整治工作通过省市验收销号。

D2SN202112070036

6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回龙镇寨沟以利用商南永昌矿洞废渣名义建设大型(年产30万吨)机制砂石料厂,已经严重破坏山体及河道,直接威胁下面500米处尾矿库(原双龙金矿已闭库尾矿库)安全及库下100米处居住30多户100多群众的生命安全。望依法查处

镇安县

经查,“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回龙镇寨沟以利用商南永昌矿洞废渣名义建设大型(年产30万吨)机制砂石料厂”实为商南县永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镇安永昌重晶石矿废渣生产石子生产线项目,位于镇安县回龙镇双龙村五组寨沟内(海拔865米),该项目建设年处理20万吨重晶石矿废渣生产19万吨石子生产线一条,属于在建项目。该项目占地9838.61平方米,全部为林地,未超范围建设;该项目占用回龙镇双龙村五组寨沟河道约120米,未办理涉河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工程施工中有3处共计约100余立方米弃渣占用河道未清理,河道行洪安全隐患;该项目下游约1.5公里处为镇安县双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2015年已闭库),该尾矿库下游200米处居住群众25户125人。2021年7月,镇安县应急管理局组织陕西省省级非煤矿山专家,对该项目与下游尾矿库进行安全论证,专家组意见结论为该项目生产线对下游尾矿库影响较小,安全利用原矿山废石废渣后有利于尾矿库的安全。

属实

2021年12月10日,镇安县水利局对该公司厂区道路扩改建项目弃渣占用河道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清除河道障碍。镇安县水利局负责,一是责令停止该项目建设施工作业,督促限期办理涉河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审批手续之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二是督促该公司拆除项目厂区道路扩改建工程施工中违规架设的1处涵管桥;三是督促该公司全面清理寨沟河道内的施工弃渣,确保行洪安全。2021年11月24日,镇安县水利局党组对镇安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镇安县河道管理站1名职工进行约谈。

X2SN202112080002

7

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智达矿业,多年以来在李砭村菜子沟,违背习总书记青山绿水之政国策,破坏地貌几百亩,露天乱采乱挖,获暴利几亿。在无完整合法手续情况下,当地政府帮企欺上瞒下,敷衍上级,至此,白天复绿,晚上偷采,违规操作,不顾员工死活,经常造成人员死亡。本人举报事实真实,实景实物。恳请督察组实地查证,当地百姓的怨言

柞水县

经查,“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智达矿业”实为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柞水县小岭镇李砭村二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矿山与选厂均处于停产状态,无矿产资源开采行为,无超范围使用林地现象。经走访周围群众,均反映该公司正在进行废渣清运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该公司存在开采方式由地下开采变更为露天开采审批手续未办理到位,非法占用土地70.18亩。2018年至今,该公司共计销售收入16052.57万元,上缴税金939.8万元。2021年该公司共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目前,2021年11月24日该公司在矿山治理过程中造成1人死亡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属实

一是柞水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尽快完成“11.24”事故调查处理,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二是柞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露天恢复治理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三是柞水县林业局负责,强化林地日常监管,确保在许可范围内作业。四是小岭镇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职责,强化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2021年12月10日,柞水县纪委监委对县应急管理局安全股股长、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给予提醒谈话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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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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