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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四批)

发布日期:2021-12-27 18:07:16                   浏览量:21042

截止2021年12月27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商洛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14件,目前已办结90件,现将第十四批9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商洛市洛南县保安镇张平水库大坝下有人非法采砂

洛南县

经查,“商洛市洛南县保安镇张坪水库大坝下有人非法采砂”实为:洛南县洛惠渠灌区管理中心在洛南县洛惠渠张坪水库下游段渠道灾后应急重建施工作业。2021年5月以来,受持续性强降雨影响,洛惠渠总干渠沿线多处滑坡变形,造成洛惠渠总干渠张坪水库下游1.8km渠道损毁,导致洛惠渠供水中断,影响周围近20万人饮水供应。2021年9月,洛南县投资1893.15万元,启动洛惠渠灾后应急重建工程。经洛惠渠灌区管理中心申请,洛南县水利局审批了《关于应急抢修干渠河道取砂石的批复》(洛水发﹝2021﹞185号),洛南县洛惠渠灌区管理中心在保安镇仓圣社区河段挖取砂石,用于灾后应急重建工程施工。经现场核查,该工程严格按照批复要求作业,计划用砂量与实际采砂量一致,未发现超范围挖取砂石现象;2021年11月15日,洛惠渠灾后应急重建工程保安镇仓圣社区河段取砂结束,洛惠渠灌区管理中心复平了取砂河段河床,2021年11月16日,洛南县水利局现场踏勘采砂河道并通过验收。

属实

一是落实河长责任制,加强全县河道管理;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

D2SN202112180006

2

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青槐社区7组东南方向晚上有人放炮采石(附近有西康高铁工地和石料厂),声音和振动比较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镇安县

经查,“附近有西康高铁工地”实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西康高铁XKZQ-4标段青山隧道横洞工程。该工程位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青槐社区六组,2021年11月15日通过镇安县公安局民爆物品审批并开工建设,目前横洞挖掘深度150米。2021年11月12日取得镇安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市环境局镇安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使用民爆物品审批手续。“石料厂”实为:镇安生辉矿业有限公司建设的镇安县苟家沟石料厂建设项目,位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青槐社区六组。该石料厂2010年建设,2011年投产,2019年扩建,目前建成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及配套露天开采矿山(矿区面积:0.3898平方公里;矿山开采量:9万立方米/年;生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石子骨料:24万吨/年)。西康高铁XKZQ-4标段青山隧道横洞工程采用钻爆法进行洞内爆破施工作业,存在夜间爆破作业情况,所产生的瞬时噪音和振动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一定影响。镇安县公安局此前未接到过该处噪声扰民的举报或报警,且《爆破安全规程》并未禁止夜间爆破作业。2021年12月22日,镇安县公安局向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康高铁XKZQ-4标段项目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镇公(治)责通字〔2021〕12号),要求停止夜间爆破作业,调整爆破作业时间为早6时至晚22时。镇安生辉矿业有限公司建设的镇安县苟家沟石料厂建设项目由陕西鸿安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商洛分公司负责爆破作业,爆破时间为早8时至晚18时。该石料厂下游为永乐街道办青槐社区六组,矿山开采区距离最近居民房屋直线距离807.26米,最远为1246.70米,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爆破安全允许距离300米的规定。石料厂爆破作业采用电子数码雷管,每次爆破作业均同步上传到县公安局监管的民爆系统,该石料厂无夜间爆破作业现象。

属实

一是加强该项目部民爆物品监管,规范爆破行为,确保安全;二是要求停止夜间爆破作业,调整爆破作业时间为早6时至晚22时,减少噪音对群众的影响2021年12月23日,镇安县公安局对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康高铁XKZQ-4标段项目部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D2SN202112180035

3

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5组反映大西沟铁矿采矿放炮导致村民房屋震出裂痕。运输矿石的车辆经过大西沟路的时候,扬尘非常严重

柞水县

“大西沟铁矿”实为: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该公司共有焙烧车间2个(一焙烧、二焙烧),选矿车间3个(第一选矿、第二选矿、第三选矿车间),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第一选矿车间正在进行年度检修和场区环境整治提升;大西沟一焙烧、二焙烧、第二选矿车间及第三选矿车间由于回转窑焙烧工艺落后、能耗高、成本高等原因均处于停产状态。经走访周围群众,反映前期矿山开采时运输车辆都进行车厢覆盖降尘,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个别群众房屋发现有裂痕。该公司矿山爆破点距大西沟主沟最近村民住房543米,距大西沟支沟大磨沟村民住房最近距离767米,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爆破安全允许距离300米的规定。整个矿区爆破作业由商洛市东兴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柞水分公司和陕西融发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分别负责,两家公司均具有三级爆破作业资质,施工过程均按照露天深孔爆破作业设计方案采用自上而下深孔台阶爆破,选用电子管逐孔起爆的方式,严格按照爆破作业方案设计标准执行。2021年12月20日至21日,柞水县住建局对小岭镇罗庄社区5组65户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检测,均为安全住房。柞水县政府再次安排县应急管理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房屋裂痕进行技术鉴定,目前鉴定工作正在进行中。该公司硬化矿区道路9公里(其中沥青路5.5公里、水泥路3.5公里),配备清扫吸尘车3辆、洒水车10辆;2020年底对在册运输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在矿山道路沿线安装电子监控6处,设置检查站2处,在矿山主要运输道路沿线建设2个车辆自动冲洗平台(其中窑湾洗车台正在改建中),规范要求运输车辆做到盖篷布、不超速、不超载、不漏料等。

属实

一是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范,加强矿山民爆物品监管,督促指导规范操作,降低放炮影响;二是加强道路运输规范管理,及时开展道路清扫洒水降尘,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冲洗降尘措施;三是强化安全巡查频次,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进行开采作业;四是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若第三方鉴定结果证实房屋裂痕由爆破作业导致,积极对接陕西大西沟矿业公司,制定补偿或搬迁方案,补偿群众损失或逐步搬迁至安全区域。2021年12月15日,因道路扬尘管控不力,柞水县政府副县长对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进行约谈;柞水县小岭镇纪委对小岭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1名干部进行约谈提醒;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对道路养护队队长进行约谈。

D2SN202112180041

4

有人在山阳县碥头溪村碥头河道挖沙、盗沙,直接威胁到近40户人的住房安全、河堤安全和几十亩耕地的安全

山阳县

“山阳县碥头溪村碥头河道”实为天竺山镇碥头溪村靳家河中段。2021年7月,受强降雨洪水影响,天竺山镇石窑子村和碥头溪村靳家河河道左岸多处被水毁(投诉地),河道右岸河堤未受洪水影响(住户及耕地均在河流右岸)。2021年8日,山阳县交通局启动灾后重建工程,由陕西磊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2021年11月8日,县水利局为陕西磊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了涉河工程施工审批手续《山阳县水利局关于法官镇黄漫公路水毁段修复工程用砂的复函》(山政水函〔2021〕260号),批复该河段修复作业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3月5日,作业项目为临时占用河道开挖导流渠,就地取砂用于灾后重建工程。陕西磊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河道施工现场设置了《河道作业临时公示牌》,工程施工按照审批标准,采挖深度未超过0.5米,距两岸堤防约2米。施工点附近有13家住户,距离采砂点最近的住户约120米、耕地6米,审批施工工期为枯水期,河道水量较少,经山阳县水利局专家现场探勘,施工不存在威胁房屋、耕地、河堤安全的情况。

属实

加强行业监管,常态化开展河道检查巡查。

D2SN202112180059

5

商洛市柞水县瓦房口镇金井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改河工程,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泄洪安全

柞水县

金井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实为:柞水县金井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柞水县瓦房口镇老庄村七组,主要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金井生态农业”为该公司实施的生态农业观光项目,总面积500亩,计划总投资251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水产养殖区60亩;2.有机蔬菜种植区318亩;3.农产品精细加工区42亩及加工厂房、气调库、办公及生活用房8300平方米;4.生态休闲观光区60亩,休闲农庄3600平方米及配套娱乐及休闲设施2700平方米;配套公路改线隧道、河道改线隧道,新增土地500亩及项目排水、消防、供电、采暖等公用配套工程。目前,河道改线从山体建设两条过水隧道已贯通,进口处已建导流墙长度约20米,高度高出河床约2米,河水仍从原河床经过,其他项目均未动工。已建设的过水隧道及导流墙项目在原审批范围内,未发现非法行为。柞水县金井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态农业观光项目位于柞水县瓦房口镇老庄村七组横岭寨子山脚下,目前已打通横岭寨子2条改河隧道工程,隧道断面为9米*9米,其中左侧过水隧道长度约240米,右侧过水隧道长度约210米,进口处已建片石混凝土导流墙长度约20米,高度高出河床约2米。该项目改河工程过水隧道项目防洪标准按照30年一遇进行设计,符合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 ,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未动工建设,原河道行洪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影响泄洪安全。

属实

一是加强该项目水土保持监管,随机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检查,确保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河道改河工程的监管,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复工建设,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二是柞水县瓦房口镇党委和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2021年12月23日,柞水县瓦房口镇纪委就瓦房口镇金井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改河工程,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泄洪安全问题对老庄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2021年12月23日,瓦房口镇镇长就瓦房口镇金井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改河工程,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泄洪安全问题对金井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提醒;2021年12月23日,柞水县水利局局长对柞水县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进行约谈。

D2SN202112180066

6

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智达矿业多年以来在李砭村菜子沟露天乱采乱挖,破坏地貌几百亩。投诉人看到案件办理公示后表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1、调查结果违法占用70.18亩耕地与实际约200亩不相符。2、违法占用70.18亩耕地情况属实,已经构成违法,为什么不追究责任。3、省环保督察时让该企业停产整改,督察组走后该矿厂又自行复工

柞水县

“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智达矿业”实为: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柞水县小岭镇李砭村二组。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矿山与选厂均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痕迹。经对周围群众走访,均反映未发现有生产迹象。2019年4月、2019年10月,柞水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对该公司两次露天开采非法占地案件查处过程中,现场勘测实际违法占地70.18亩(其中建设用地11.86亩,林地45.03亩,耕地8.96亩,其他草地4.33亩)。2021年2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方案》,明确要求需对露采形成的高陡边坡进行卸载平整后覆土复绿,共设计恢复治理区总面积216亩,其中高陡边坡卸载治理区100.88亩、露采复绿区90.12亩、后期养护道路15亩、植被完好区10亩。该公司自2021年5月至今,共投入520余万元,修建平台11个,挡墙2300米,栽种苗木12万棵,播种草籽160余亩,已完成植被恢复216亩。目前,该企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对治理区进行整治提升及苗木补植。第二轮省委环保督察(2021年5月9日-6月9日)至2021年8月10日期间,公司按照《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批复要求,对柞水县李家砭铁矿II号矿体进行矿山开拓工程建设。2021年8月11日,因开拓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柞水县应急管理局函告柞水县公安局立即停止民爆物品供应(柞应急函〔2021〕39号),责令停产整改。

属实

一是加强日常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该公司限期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公司按照《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开拓施工,加快大凹沟尾矿除危排险工作;三是由小岭镇党委和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职责,强化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治到位。2021年12月10日,柞水县纪委监委对柞水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柞水县应急管理局安全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

D2SN202112180072

7

2020年3月,商洛市商南县试马镇荆家河村二组村民王启宝兄弟三人,在该组312国道北侧500米范围内,毁坏同村村民约70平方米林地,建造了6个坟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商南县

经查,试马镇荆家河村二组村民王某兄弟三人于2020年2月29日在试马镇荆家河村村委会西北方向约500米、312国道北侧约300米处(同村村民房后)修建墓地,非法占用林地(面积61㎡)。现场检查发现,修建墓地6孔(1孔已安葬),坟墓周边已栽树绿化。2020年10月12日,县民政局殡葬执法监察大队就王启宝违规私建墓地问题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商民政改字〔2020〕第08号),根据《商洛市殡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责令王启宝限期将坟墓超高部分(1.9米)予以拆除;2020年12月7日,县林业局对王启宝非法占用林地修建墓穴依法进行查处。

属实

一是要求当事人加强栽种树木管护,保证成活率;二是县民政局监督王启宝按期将坟墓超高部分(1.9米)拆除到位。2020年12月7日,商南县林业局责令当事人王某限期恢复植被(2021年1月20日补种柏树17株)。

X2SN202112180004

8

商洛市山阳县色河铺镇屈湾村塑料瓶粉碎加工厂,气味难闻,污水排入河道,严重污染环境

山阳县

“商洛市山阳县色河铺镇屈湾村塑料瓶粉碎加工厂”实为:山阳县屈传瑞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位于山阳县色河铺镇屈家湾村,占地面积2.8亩,2017年1月开始建设,2017年5月建成,从事收购废品、破碎废旧塑料(主要生产设备为7.5千瓦的粉碎机),生产工艺为废旧塑料回收—分类—剥皮—粉碎机粉碎—成品—装袋出售(无热熔工艺),生产过程中无异味产生。2017年5月至10月,该收购站塑料破碎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峒峪河河道。2017年11月,山阳县色河铺镇政府联合原山阳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厂生产废水直排峒峪河的违法行为查封了塑料破碎设备,该厂未再破碎塑料废品;2017年11月9日,原山阳县环境保护局对该收购站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山环罚字(2017)6号)。2021年9月,该厂拆除了废旧塑料粉碎设备。现场核查时,院内停有轻卡货车1辆,堆存废旧塑料约20立方米,未见塑料破碎设备,厂区无难闻气味,周围无废水排放迹象,河道内无废水排放现象。经走访周围群众了解,2017年11月后,该厂未进行废旧塑料破碎,无臭味产生,无污水排入河道现象。

属实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生态环境网格员开展常态化环境巡查。2017年11月9日,原山阳县环保局局长对原山阳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进行了约谈;山阳县色河铺政府副镇长对色河铺镇屈家湾村村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X2SN202112180009

9

商洛市山阳县城关镇卜吉沟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夏天时河道脏乱不堪、气味难闻

山阳县

山阳县城关街道办卜吉沟村有4个村民小组289户村民,建有两条污水收集主管网。一条管网埋设在卜吉沟村通村路面下,2012年2月动工建设,10月建成投入使用,全长2.7公里(北起卜吉沟村三组三岔桥,南接五交化桥污水收集管网);另一条埋设在卜吉沟河道下,2016年、2017年分期建设,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全长1.2公里(北起福银高速高架桥,南接南大街卜吉河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村民生活污水通过2条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山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2021年1月至5月,村民在山阳县城关镇街道办卜吉沟村河道栽种蔬菜、树木和竹子,卜吉沟村三组24户村民生活污水未接入城市管网,生活污水排入河道,造成河道脏乱、散发臭味。2021年5月27日,山阳县城关街道办对卜吉沟村河道栽种的蔬菜、树木和竹子等进行了清理;202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山阳县城关镇街道办将卜吉沟村三组未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24户村民生活污水接入该村生活污水管网,并组织对河道进行清理,河道脏乱差、气味难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现场核查时,卜吉沟村通组路约300米处一涵洞洞口5米处有一直径20厘米的排污支管网破裂,有少量生活污水流出,管网破裂处有污泥,有臭味。

 

属实

一是修复破裂管网,清理渗漏污泥;二是山阳县城关街道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卜吉沟村生态环境网格员开展常态化环境巡查。2021年12月23日,山阳县城管局党组对分管副局长进行了谈话提醒。

X2SN202112180018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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