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28 09:20:54 浏览量:20411
截止2021年12月27日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商洛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14件,目前已办结90件,现将第十五批7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1 | 有人反映,某石场厂房离商洛市洛南县石霉镇张安村六组居民住宅不足10米,燃煤、扬尘严重污染村民生活环境 | 洛南县 | 经查,“洛南县石霉镇张湾村六组某石场”实为:洛南县石门镇张湾村六组洛南县龙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石门镇张湾村,厂区距离最近的农户住宅大约15米,主要进行麦饭石加工,产品为饲料添加剂。2013年6月建成投产,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分选机、雷蒙磨粉机(配套有袋式除尘器)、烘干炉(配套有旋风除尘器)。2021年12月21日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堆有原料约1000吨、麦饭石成品约20吨、原煤约10吨,厂区露天堆放麦饭石原矿约300多吨(未覆盖),场地积灰较厚。经实地勘察,公司生产期间烘干炉配套的旋风除尘器、雷蒙磨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均运行正常,群众反映的扬尘主要来自车间外麦饭石晾晒和堆存未覆盖所致。经走访群众、调阅供货记录,2021年9月至今,公司处于间断性生产状态,生产时烘干炉烟囱排放口烟气呈蓝色。 | 属实 | 2021年12月24日,市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对洛南县龙升科技有限公司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立案查处,罚款3万元。一是加强环保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二是加强企业环境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三是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日常巡查。2021年12月22日,市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局长对洛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监管不到位进行约谈;2021年12月23日,石门镇党委对石门镇张湾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失职失察进行约谈。 | D2SN202112190007 |
2 | 商洛市商州区杨斜镇水平村福银高速蓝商段车辆通行产生的交通噪音扰民 | 商州区 | 经查,2005年5月,蓝商高速开始建设,2008年10月,通车投入使用。群众反映高速路噪音问题路段处于G70蓝商高速西安方向K1568~K1570区域,沿线涉及群众15户,其中距离高速公路50米范围内居住群众8户;距离高速公路30米范围内居住群众3户;距离高速公路10米范围内居住群众4户。经初步检测,白天轿车通行产生的声音在60分贝以上,货车通行产生的声音在80分贝以上。存在噪音污染问题。 | 属实 | 一是商州区政府向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蓝商分公司送达《商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有关问题的函》(商州政函〔2021〕136号),要求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蓝商分公司,迅速组织人员核查群众信访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彻底解决群众反应车辆通行噪音问题。二是2021年12月22日,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蓝商分公司安排人员对产生噪音污染路段进行实地踏勘,现场制定了实施方案,待疫情形势平稳后立即安装隔音设施降低车辆通行产生的噪音污染。 | D2SN202112190008 |
3 | 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镇体育路,村民私自占用龙驹寨镇集体耕地2.5亩,盖了15层半的小产权房 | 丹凤县 | 经查,“15层半的小产权房”实为,由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事处中街社区张某(已于2020年7月去世)出地、孙某出资,在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事处体育路南侧合伙建成占地面积887.5㎡(折合1.33亩)的砖混结构九间十三层半房屋。此宗土地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无用地审批手续。该房屋一、二层为临街商铺用房(已出租),三层以上是住宅房屋。孙某居住在十二层,其余房屋闲置。1994年12月11日,原龙驹寨镇河堤管理委员会将该宗土地一次性作价1.5万元卖给龙驹寨镇中街村张某使用50年,用途为铁矿选场建设用地。张某在该处原修建有六间一层砖瓦结构房屋、三间土木结构老房、院落、房屋四周围墙。2011年张某与孙某口头约定:张某出地、孙某出资合伙建房,对该处原有老房拆旧建新,新房屋建成后按孙某出资比例分配房产。2018年3月动工建设,2021年4月建成。2021年11月8日,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对孙某非法占地建房立案调查,2021年12月1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丹自然罚字〔2021〕52号),责令3个月内退还非法占用的887.5㎡(1.33亩)土地;并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 属实 | 一是由丹凤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将该处非法财物进行没收,并移交县财政局;二是由丹凤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龙驹寨街道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发生新的违法问题。2021年12月24日,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因土地监管不力,对丹凤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给予诫勉谈话;2021年12月24日,丹凤县城管局党组因监管不力,对县城管执法大队规划中队队长给予诫勉谈话。 | D2SN202112190047 |
4 | 商洛市商州区城关办事处张坡社区群众在商州市北边寨坡山挖山修建陵墓 | 商州区 | 经查,“商洛市商州区城关办事处张坡社区群众在商州市北边寨坡山挖山修建陵墓”实为:2021年11月27日至12月20日之间,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张坡社区群众在北环沿线寨坡一至四组的地界上违法私建空墓穴38座,属于乱建坟墓行为。经现场勘查,空墓穴为群众在自己坡地上私自乱建,依据《商洛市殡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应立即制止,对所建空墓穴进行拆除、深埋,恢复原地貌。商州区民政局责成城关街道办事处和张坡社区立即给涉及的组、户通知停止违法行为;2021年12月22日,由城关街道办事处组织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新建38座空墓穴进行彻底拆除,并恢复地貌。 | 属实 | 对新建空墓穴进行拆除,并全部恢复地貌。2021年12月23日,城关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对分管副主任进行了警示谈话、对监管不力的张坡社区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负责具体工作的一组组长、二组组长、三组组长、四组组长进行了诫免谈话。 | D2SN202112190050 |
5 | 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原兴龙村,有家采砂场在西商二线四沟隧道口西边已采石6年多,现场砂石粉末堆积如山,一旦大暴雨,会形成泥石流,严重危及下游群众安全,且大量拉石车沿路抛洒砂石,新修不到一年的水泥路被大型砂石车损坏 | 商州区 | 经查,“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原兴隆村,有家采砂场在西商二线四沟隧道口西边已采石6年多”实为:由商洛市志同实业有限公司利用西商高速公路灞源隧道弃渣加工石料。地点在商州区大荆镇西峪村十四组(原兴隆村),2012年5月成立公司,主要经营:建材、石料加工及销售。现场检查,加工区约堆存1000m3物料,用抑尘网覆盖并建有围挡,堆放点与西峪河相临,检查组现场要求公司将物料堆存地重新选址,远离西峪河堆放;发现西峪村通村路部分水泥路段有损坏。2013年西商高速公路竣工通车后,未按照相关规定平整恢复土地,由于废弃渣土堆积过高、渣石疏松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容易发生坍塌和泥石流,为彻底排除安全隐患,2017年大荆镇党委和政府会议研究后,向商州区政府上报了《关于对大荆镇西峪村高速路弃碴场进行立项治理的报告》(荆政字〔2017〕250号);区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大荆镇政府牵头,林业、环保、国土、水务等部门配合予以整治。大荆镇政府委托商洛市志同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大荆镇西峪村高速路弃渣场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实施高速路弃渣场综合治理,现正按照植被恢复设计方案进行治理。西峪村十四组(原兴隆村)凉水沟高速路弃渣已清理完毕,现正在恢复土地和林地,治理工程完工后,达到《大荆镇西峪村高速路弃渣场综合治理项目》的设计要求,并消除隐患。2018年至今,商洛市志同实业有限公司雇佣西峪村村民,对沿途运输砂石道路路面进行清理,购买洒水车一辆、水雾防尘车一辆,对厂区及运输道路沿途进行洒水和除尘作业。2018年,商洛市志同实业有限公司与西峪村村委会签订《道路损坏修复协议》:损坏路面在弃渣场综合治理完工后,由商洛市志同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路面修复。 | 属实 | 一是要求该公司对生产加工区路边堆放的石料立即移除并覆盖;二是加大日常监管,要求企业规范生产,保障治理工程质量,并按照协议,对损坏路面修复。 | X2SN202112190002 |
6 | 商洛市丹凤县龙驹街办鹿池社区龙潭沟六组村民刘某在龙潭水库门口私自建了一所寺庙,无任何批复,对寺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破坏,垃圾漫天乱飞,大量炮皮顺河直流丹江,污染附近水源 | 丹凤县 | 经查,“商洛市丹凤县龙驹街办鹿池社区龙潭沟六组村民刘某在龙潭水库门口私自建了一所寺庙”实为:2010年2月,由家住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事处鹿池社区龙潭沟08号的刘某、杨某夫妇牵头,部分群众捐资在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事处鹿池社区龙潭水库大坝西侧山坡上原“龙王庙”基础上翻建的“伍聖庙”(原“龙王庙”修建年份不详)。“伍聖廟”位于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下游约200米,距离东河河道约60米,总占地121㎡(庙体建筑占地34㎡,院落占地87㎡),占地类型为一般农田117㎡,其他林地4㎡,均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经走访村组干部及周边群众了解:2018年之前,寺庙每年农历初一、十五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2018年烟花爆竹禁燃后,寺庙未出现过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也未发生过森林火灾。 | 属实 | 监督当事人刘某于2022年1月12日前自行拆除寺庙,恢复土地原状;逾期未拆除,依法组织强制拆除。2021年12月11日,龙驹寨街道党工委对龙驹寨街道办生态办主任警示谈话;龙驹寨街道办纪工委给予龙驹寨街道办事处鹿池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立案审查。 | X2SN202112190008 |
7 | 商洛市柞水县宏阳度假养老有限公司,在柞水县营盘镇朱家湾村秦岭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别墅群,违法占地圈地。违法征用朱家湾村四组441.75亩土地,其中包括安置土地、耕地、林地。至今已建成的别墅群一直未彻底拆除 | 柞水县 | 经查,“商洛市柞水县宏阳度假养老有限公司”实为:柞水县宏阳度假养老有限公司,位于柞水县营盘镇朱家湾村四组。2016年2月18日,陕西祖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柞水县宏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伙成立柞水县宏阳度假养老有限公司。2011年5月,陕西祖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柞水县营盘镇朱家湾村四组新建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运动于一体的产权式度假山庄项目,备案名称为:安德鲁西亚(原名烟雨终南度假山庄),2013年3月,一期建成后停工至今。柞水县发展改革局,2008年8月4日,对烟雨终南度假山庄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确认;2010年11月,对烟雨终南度假山庄建设项目更名为安德鲁西亚度假山庄项目予以备案(柞发改发〔2010〕185号)。安德鲁西亚度假山庄项目总占地面积139.5亩,已建成多层公寓楼2栋、14个四合院共计59套房屋等配套设施。现场勘测,柞水县宏阳度假养老有限公司建设的安德鲁西亚项目,距《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划定的核心保护区约580米,与重点保护区相毗邻,该项目区最高点海拔高度1380米,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划定的一般保护区。2018年8月9日、8月30日,原柞水县国土资源局两次对该该公司违法占用48.3亩土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柞国土监字〔2018〕66号)(柞国土监字〔2018〕93号),共计处罚17.2492万元。在2018年秦岭区域违建别墅整治过程中,依法拆除不符合规划的23.7亩土地上的21栋21套违规建筑,没收符合规划的24.6亩土地上的建筑物(建筑物占地6.7亩)。群众反映该项目违法征用土地441.75亩,实际为该公司与营盘镇朱家湾四组签订土地流转协议(8份),共流转土地361.39亩(协议面积)。柞水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4月前为柞水县国土资源局)分四次挂牌出让土地共计139.5亩,其中2010年10月16日出让60.7亩,2019年8月29日出让两宗78.1亩,2021年6月10日出让0.7亩 。2018年该项目被列为秦岭区域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范围,按照省市批准的彻底整治方案要求,拆除了超出供地红线的21栋21套违规建筑。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经省、市专班销号。 | 属实 | 一是加强土地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征地、违法占地、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林地日常巡查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位。 | X2SN202112190025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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