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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六批)

发布日期:2021-12-29 08:48:12                   浏览量:20387

截止2021年12月28日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商洛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16件,目前已办结93件,现将第十六批3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杨石岩土道沟山上有人破石,粉尘大,石渣排入河道,石料运输车辆毁坏路面

柞水县

经查,“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杨石岩土道沟”实为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大西沟铁矿两处相邻的露采工作面,“杨石岩”属大西沟铁矿外协施工单位陕西红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柞水分公司施工区,“土道沟”属大西沟铁矿外协单位陕西融发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区。现场调查时,上述两家公司自2021年12月初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按照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的统一安排,进行生产设备年度检修和场区环境整治提升,未发现石渣排放河道、粉尘污染现象,局部路面有不同程度的破损。以上两家施工单位在爆破作业后均进行了湿法降尘,矿山凿岩作业所用履带式凿岩车全部配备有布袋收尘设施,铲装过程采用雾炮喷淋降尘。经走访周围群众,反映是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前期矿山开采运输车辆通行过程中,因洒水频次不够有道路扬尘现象。大西沟铁矿内的矿山车辆主要经过小岭镇罗庄社区新小路,该矿区道路已硬化9公里,其中沥青路5.5公里、水泥路3.5公里,现场核查,发现有20余处不同程度的破损现象。小岭镇杨石岩土道沟露天采区位于陕西省大西沟铁矿半山腰,其中杨石岩距大西沟河约1000米,土道沟距大西沟河约800米,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有石渣排入河道现象。

属实

2021年12月17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对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产生扬尘的行为立案调查,罚款2万元。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遏制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安全巡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开采作业;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四是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督促落实道路清扫洒水和车辆冲洗降尘措施;五是落实属地管理,宣传相关政策,收集民情民意,及时化解群众诉求。2021年12月26日,柞水县纪委监委针对大西沟区域“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不力”等问题,给予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柞水县小岭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镇长、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武装部长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党委书记、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局长提醒谈话处理。

D2SN202112200064

2

商洛市柞水县大西沟铁矿存在:1、少批超范围开采,批东采西;2、打着恢复治理的幌子,无手续露天大面积乱挖、乱采,造成粉尘和水体污染。其中,东坪三元沟破坏面积大,污染最严重,督查组来就停,督组走了可能又继续大面积开采

柞水县

经查,群众反映的“柞水县大西沟铁矿”实际为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矿山位于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大西沟一带。现场核查时,该公司自2021年12月初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年度设备检修和场区环境整治提升;大西沟、三元沟沟道内河水未发现浑浊现象。该矿首设时间为1998年2月,经多次延续,2021年5月8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换发新证核准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2003年5月28日,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对该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批复(陕国土资矿采审〔2003〕13号),《方案》中以46号勘探线为界,将矿山分为东、西两个露天采场,开采境界东至22号勘探线,西至102号勘探线,东西长度2000余米,批准的露天开采境界范围为46号勘探线以东(东露天)。2012年5月29日,原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大西沟铁矿50万吨/年低品位磁铁矿露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商政安监函〔2012〕22号),同意对大西沟矿区46-80号勘探线的矿体进行露天开采(西露天),开采高程1404-1670米,开采规模50万吨/年,服务年限28年。该公司东、西两个露天开采作业面均未超出采矿许可证、安全设施设计和林地批复范围。2021年5月8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向该公司换发采矿许可证,核准的开采方式为露天和地下开采;该公司已办理发改立项、安全设施设计、水土保持、征占用林地、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按照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该公司2019年1月以来,累计投入1366.15万元用于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该公司在爆破过程中采用湿法降尘,矿山凿岩作业所用履带式凿岩车全部配备布袋收尘设施,铲装过程采用雾炮喷淋降尘。该公司在选矿过程中建立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废水不外排,同时在矿山运输道路沿线修建了两级沉淀收集池,对矿山雨水及山浸水进行收集。现场核查时大西沟、三元沟沟道内河水未发现浑浊现象。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5日,市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委托陕西源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小岭镇罗庄社区断面和三元沟下游断面水质进行监测,报告显示均达到地表水二类水质控制要求(源泽监字〔2021〕第981号)。2019年12月24日,柞水县应急管理局对任家沟排土场设计予以审查批复(柞应急发〔2019〕73号);2020年10月30日,陕西省林业局批准同意占用林地264.77亩(陕林资许准〔2020〕781号);2021年4月12日,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对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违法占用土地222.76亩行为立案查处(柞自然资执字〔2021〕8号),罚款145.7988万元。2021年11月20日,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排土场设计方案》相关要求,对已经达到设计排放量的区域进行修整,并开展植被恢复治理。截止现场调查时,该公司累计投入约130万元,修建平台3处,栽植苗木3.2万余株,绿化160余亩;仍在使用的区域约占用林地约80亩,未超出林地批复范围。东坪三元沟污染问题主要是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前期矿山开采运输车辆通行过程中,因洒水频次不够有道路扬尘现象。

属实

2021年12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对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产生扬尘的行为立案调查,罚款2万元。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遏制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安全巡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开采作业;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四是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督促落实道路清扫洒水和车辆冲洗降尘措施;五是落实属地管理,宣传相关政策,收集民情民意,及时化解群众诉求。2021年12月26日,柞水县纪委监委针对大西沟区域“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不力”等问题,给予柞水县小岭镇罗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柞水县小岭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镇长、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武装部长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柞水县小岭镇党委书记、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局长提醒谈话处理。

X2SN202112200003

3

陕西商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商洛市商州区大赵峪街道办事处刘圪崂、青岩沟处大面积毁坏林地,非法采矿,造成水土大量流失

商州区

“陕西商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为:商洛商山(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大赵峪石灰石矿,位于商州区沙河子镇,主要经营:矿山开采、加工、运输服务。该公司2003年11月,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按程序进行了延续,采矿许可证(证号:C6110002008127120038255;开采矿种: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5万吨/年;有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矿区面积:0.4302平方公里即43.02公顷)。该公司大赵峪街道办事处石灰石矿有两个矿区K1和K2。K1矿区位于:大赵峪街道办事处龙山村刘圪崂,2011年对矿区周围厂址进行了平整和对矿山坡面少量剥离,随即因公司资金缺乏选厂未动工建设,矿区未开采;K2矿区位于:大赵峪街道办事处刘河村青岩沟,2019年与商洛康璞亿家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建设35万吨/年石灰石生产线一条。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建设期限2年批复要求,企业利用建设期施工废料进行了调试生产,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办理到位,2021年4月份停止调试。现场核查,未发现大面积毁坏林地,非法采矿,造成水土大量流失现象。该公司分别于2018年和2021年经陕西省林业局两次审批林地0.25593平方公里(25.593公顷)。经技术人员通过无人机拍摄影像与商洛商山(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地块坐标套合比对,K1区块矿区实际占用林地0.019177平方公里(1.9177公顷)(审批面积0.159351平方公里即:15.9351公顷);K2区块矿区实际占用林地0.071988平方公里(7.1988公顷)(审批面积0.096579平方公里即:9.6579公顷),现占用范围均在审批范围内,没有发现大面积毁坏林地现象。商州区水利局2020年11月14日,批复《商洛商山(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大赵峪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商州水发〔2020〕266号),公司按照方案把K1、K2区块剥离的坡渣堆放于专门场地,并进行了覆盖,修建了排水沟,没有水土流失现象。

不属实

一是坚持动态执法巡查、督查,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开采;二是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商洛商山(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大赵峪石灰石矿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日常监测监管。

X2SN202112200007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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