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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洛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重新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2-11 14:41:13                   浏览量:4159

商洛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尧龙字〔2022〕1号)等资料已收悉。经我局对申请资料审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现场检查,认为已基本符合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及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规定的许可证条件,我局同意你公司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许可项目范围

(一)单位名称:商洛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棣花镇两岭村

(三)法定代表人:

(四)证件号码:

(五)联系人:邱奕博

(六)联系电话:

(七)涉源部门及负责人:化验室(周二红)

(八)许可项目:使用Ⅳ类放射源。

二、许可项目内容

使用Ⅳ类放射源3枚,核素均为Cf-252,总活度均为3.80E+8。

三、许可证编号

陕环辐证〔H0003〕

四、许可证期限

本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2月8日。

五、持证期间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放射源使用人员和辐射安全防护负责人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的辐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二)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个人职业健康,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从业人员保护措施。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完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检查防辐射装置和警示标志的完好性。

(四)加强对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管理,配备辐射监测仪,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工作场所辐射水平进行监测。每年1月31日前将你公司所编写的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上传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并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

(五)严格履行放射源转让审批、备案程序及使用、运输、贮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建立清晰的使用和运输台帐。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3个月内将废旧放射源返回原生产单位或送贮陕西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

(六)你公司辐射应用技术发生变化时,应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完善许可证手续和更新网络申报信息。许可证到期需要延期时,应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许可证延期条件的资料。终止核技术利用项目,应向我局提出注销许可证申请。

(七)接到本批复后,请及时将批复文件报属地生态环境局。

我局将定期对你公司环境保护与辐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丹凤县分局负责对你公司辐射安全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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