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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绿盾”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05 10:28:11                   浏览量:20016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动态变化监测点位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 (陕环生态函〔2021〕12号)有关要求,现将陕西黄龙铺-石门小秦岭元古界剖面省级自然保护区6问题点位核查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5日-5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监管科 

电话(传真): 0914-2985289  

电子邮箱: slstk2017@126.com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5日

商洛市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表

县 区

自然保护

区名称

整改完成情况

洛南县

陕西黄龙铺-石门小秦岭元古界剖面省级自然保护区

1.根据商洛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通过实地核查点位对比点位YG-61-S-053-QT-0079,经纬度110.1174975,34.2795709,该点位为洪灾导致的滑坡体,位于保护区外。无需整改。

2.根据商洛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通过实地核查点位对比点位YG-61-S-053-QT-0066-A,经纬度110.1353002,34.2552841,该点位为洛南县石峰养殖场(洛牧项发〔2008〕12号,环评备案号202161102100000046)伸缩大门,因其位于坡道未对保护区造成污染及伤害,保护区内。无需整改。

3.根据商洛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通过实地核查点位对比点位YG-61-S-053-QT-0066-B,经纬度110.1352953,34.2548311,该点位为洛南县石峰养殖场(洛牧项发〔2008〕12号,环评备案号202161102100000046)避让自然保护点留下的空地,保护区内。无需整改。

4.根据商洛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通过实地核查点位对比点位YG-61-S-053-QT-0071-A,经纬度110.0900507,34.3058733,该点位为恒丰非金属矿业有限公司(洛环发〔2014〕96号,洛环改发〔2013〕337号,陕林资许准〔2021〕80号)硅微粉厂房。该厂房修建于2012年,为落实环保措施,2021年对原有厂房加装金属挡板进行封闭,未对小秦岭元古界剖面黄龙铺-石门镇段山体造成破坏。该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早于保护点矢量坐标确定时间(2016年)且矢量坐标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当初因保护点矢量坐标去曲取直,导致此点显示在保护区范围内。实在保护区外。无需整改。

5.根据商洛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通过实地核查点位对比点位YG-61-S-053-QT-0071-B,经纬度110.0917016,34.3054632,该点位为恒丰非金属矿业有限公司(洛环发〔2014〕96号,洛环改发〔2013〕337号,陕林资许准〔2021〕80号)硅微粉厂房。该厂房修建于2012年,为落实环保措施,2021年对原有厂房加装金属挡板进行封闭,未对小秦岭元古界剖面黄龙铺-石门镇段山体造成破坏。该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早于保护点矢量坐标确定时间(2016年)且矢量坐标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当初因保护点矢量坐标去曲取直,导致此点显示在保护区范围内。实在保护区外。无需整改。

6.根据商洛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通过实地核查点位对比点位YG-61-S-053-QT-0071-C,经纬度110.0924274,34.305631,该点位为恒丰非金属矿业有限公司(洛环发〔2014〕96号,洛环改发〔2013〕337号,陕林资许准〔2021〕80号)硅微粉厂房。该厂房修建于2012年,为落实环保措施,2021年对原有厂房加装金属挡板进行封闭,未对小秦岭元古界剖面黄龙铺-石门镇段山体造成破坏。该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早于保护点矢量坐标确定时间(2016年)且矢量坐标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当初因保护点矢量坐标去曲取直,导致此点显示在保护区范围内。实在保护区外。无需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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