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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绿盾”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4 15:56:23                   浏览量:15944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动态变化监测点位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 (陕环生态函〔2021〕12号)有关要求,现将陕西鹰咀石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问题点位核查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监管科 

电话(传真): 0914-2985289  

电子邮箱: slstk2017@126.com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4日

商洛市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表

县 区

自然保护

区名称

整改完成情况

镇安县

陕西鹰咀石省级自然保护区

1.根据商洛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通过实地核查点位对比点位YG-61-S-058-QT-0020,经纬度108.6283960,33.4142171,该点位为G345国道临时施工便道,位于镇安县宽平梁隧道入口处,在实验区,属临时占用林地,手续经商洛市林业局批准(商政林函〔2018〕301号)。现场核查临时设施虽已全部拆除,但覆土、植绿不到位,植被恢复效果不明显。整改措施:①在宽坪梁隧道入口,增加急流槽于涵洞衔接排水;②增加覆土层厚度,种植油松、白皮松,草籽混洒。现已整改完成。

2.根据商洛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通过实地核查点位对比点位YG-61-S-058-QT-0021-B,经纬度108.6276301,33.3997536该点位为G345国道边坡,位于镇安县宽平梁隧道出口处,在实验区,永久占用林地,手续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林资许准〔2018〕334号),现场核查边坡覆土、植绿不到位,水毁部分未修复。整改措施:①对边坡进行治理,增加急流槽排水;②坡面覆土,栽植油松、白皮松,草籽混洒。现已整改完成。

3.根据商洛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通过实地核查点位对比点位YG-61-S-058-QT-0021-C,经纬度108.6287253,33.4007001,该点位为G345国道施工临时工棚和搅拌站,位于镇安县G345国道宽平梁隧道右侧,在实验区,临时占用林地,手续经商洛市林业局批准(商政林函〔2018〕302号)。现场核查临时设施虽已全部拆除,但覆土、植绿不到位,植被恢复效果不明显。整改措施:增加覆土层厚度、种植油松、白皮松、草籽混洒。现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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