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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6-30 16:43:10                   浏览量:8091

雷倩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156号《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排放治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的建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因此,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利于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率先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相得益彰的可持续发展新路。近年来,我市精心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治理,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一是成立专班抓推进。市上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专班,协调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上将农村生活污水年度治理任务纳入市县区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设施建设和运维机制等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半年通报、年终绩效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县域污水治理规划已编制完成。综合考虑地理气候、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生活习惯、已建成设施分布、处理能力、运性维护等情况,各县区今年分别完成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实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域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三是编制了商洛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推进方案。我们紧盯“十四五”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研,将165个行政村治理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县区,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关于“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建议。一是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扎实安排了年度工作任务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分类治理工作。将城乡接合部、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水源保护区、旅游风景区等区域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开展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二是狠抓省级资金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全市策划包装入库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拟投资7000万元,争取中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5400万元,深入推进10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已完工90项,在建12项,预计8月底前所有项目将全面完成。三是扎实开展省考任务项目建设。开展调研、动态更新1254个村(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台账。指导县区根据不同村的情况开展污水分类治理。对人口住居集中且靠近丹江等主要干流的村庄,采取新建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对于靠近镇区污水站的村,采取新建或延伸污水收集管网收集处理附近村民污水;对于居住分散的农户和村庄,采取新建或改造卫生厕所等方式处理农户和村庄的污水;就近就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做法在2017年全省农村环境整治商洛现场会上推广全省。今年省考25个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任务已完成23个,全市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四是全市全域污水PPP项目有序推进。我市全域污水垃圾PPP项目涉及投资36亿元拟建污水处理厂(站)519座,设计日处理污水量约9.4万吨,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315.69公里,建设期2年。截止目前,共开工建设厂站158个,累计完成管网铺设536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4.5亿元。

三、关于“健全设施,配套制度”的建议。一是污水设施机制不断完善。通过中省财政补助、市级财政投入、村镇自筹等方式共投入资金5.62亿元,采用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一体化设备+MBR、活性污泥等工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40套,铺设配套污水管网288.73km.目前有469个行政村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达到了双60%标准,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了37.4%。同时,编制了商洛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推进方案,并将治理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县区,预计到2025年末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50%以上。二是下放项目审批权限。2018年6月市环境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市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县区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批复、变更和验收交由县区人民政府管理,调动了县区政府积极性和主动向,严格落实了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县区政府责任主体,加快推进了项目落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创新设施建设运维模式。与市住建局一起起草印发了《商洛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各县区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商州、山阳、柞水已将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全面交由第三方管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通过排查、督办、整改,全市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89%以上。2017年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圆满召开,省政府《陕政通报》(2017-24)通报表彰并在全省推广商洛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和经验,2021年CCTV-1综合频道《中华民族》“汉丹清流”栏目报道了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2022年5月20日赵一德省长批示全省学习借鉴洛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做法。四是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加强农村环保设施环境执法和现场检查。更新管理台账,强化问题整改督查督办,确保农村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开展监督性环境监测。开展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场)监督性环境监测,推进已建成、不(稳定)达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确保农村环保设施达标排放,持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五是加大地方资金投入。要求县区政府将国家生态转移支付的30%用于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5%用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落实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各县区财政积极落实中省项目库项目的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力度,使项目落地建设有了坚实的基础。今年全市各县区财政列支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经费预计共3500多万元,地方财政大量的投入切实践行了环境质量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六是建立持续稳定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基层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的社会化运营机制,不断拓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

四、关于“提升意识,全民参与”的建议。一是广泛开展农村环保宣传。要加强县区、镇、村(社区)三级的环境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村民不随意倾倒垃圾,不乱排污水,做到房前屋后、路旁、沟渠干净整洁,增强群众对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大家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生产生活理念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集镇、进农村,巩固提高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成果。我市丹凤县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先进县。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通过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商洛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宣传普及《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保护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2022年上半年,共通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环境宣传信息1000余条,商洛生态环境政务微信号及网站编发信息稿件400条,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普及,全社会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依法维护环境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共同促进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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