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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6-30 16:49:18                   浏览量:8022

王志英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136号《关于结合乡村振兴加快治理干涸河流确保“一江清水送京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村环境卫生资金、设施投入”的建议。商洛市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和水质保障区,承担着“一江清水供京津”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管控,突出污染防治,强化监管执法,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持续推进流域治理。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的原则,编制国考断面“一断一策”达标方案,组织策划工业废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饮用水源保护、镇村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等8类52个治污项目,扎实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截止6月底,完成投资2.1亿元,15个项目已完工,不断筑牢水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二是狠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取2021-2022年省秦岭专项资金5400万元,102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中90项完工,12项在建,预计8月底前所有项目将全面建成。近年来,通过中省财政补助、市级财政投入、村镇自筹等方式共投入资金4.2亿元,采用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一体化设备+MBR、活性污泥等工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40套,铺设管网288.73公里。目前有469个行政村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达到了双60%标准,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了37.4%。预计到2025年末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50%以上。三是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形成了责任分明的“责任闭环”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核查整改工作,我市共排查出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45处,目前已全部销号。商南投入2400万元、洛南县投入1900万元分别对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收集车等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行了更新,截至目前全市购置垃圾收集转运车296辆、配备垃圾箱1412个、垃圾桶20677个。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行政村和自然村比例分别达到93.28%和93.9%。四是扎实抓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累计争取投入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3100万元,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堆肥发酵棚59608平方米,污水发酵池27660立方,铺设雨污分流管网28790米,购置抽渣车、干湿分离机、密闭发酵罐粪污等处理设备208台套。截止目前,全市260个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580个规模场配套建设了干粪堆积发酵棚,231个规模养殖场建设了沉淀池,87个规模养殖场建设了沼气池,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装备配套合格率达到100%。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一是广泛开展农村环保宣传。要加强县区、镇、村(社区)三级的环境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村民不随意倾倒垃圾,不乱排污水,做到房前屋后、路旁、沟渠干净整洁,增强群众对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大家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生产生活理念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集镇、进农村,巩固提高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成果。我市丹凤县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先进县。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通过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商洛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宣传普及《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保护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2022年上半年,共通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环境宣传信息1000余条,商洛生态环境政务微信号及网站编发信息稿件400条,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普及,全社会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依法维护环境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进行执法检查,督查,真正确保“一江清水送京津”的建议。一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我们将全面贯彻新《环保法》及其4个配套办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强化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开展重点领域及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高新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对省厅2021年重点涉水企业执法检查中查处的2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印发了丹江干流商洛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采用无人机航拍和人工徒步相结合的方式对丹江所有污水排口进行分类整治执法检查。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影响身心健康的污染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真正做到铁腕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815人次,检查企业1156家,处罚环境违法企业40家,罚款214.27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1件,查封扣押1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公安1件。二是充分发挥投诉热线作用。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投诉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广泛宣传《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畅通公众表达诉求和投诉举报渠道,实行环境投诉问题限期办结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回。2022年以来,共接到信访投诉件共665件,其中水污染95件、大气污染194件、噪音污染353件、固废4件、生态环境污染2件、其他污染17件,目前所有投诉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全市通过强化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和开展生态执法检查等工作,丹江、洛河、金钱河等11条主要河流23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功能区划标准,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确保了“一江清水送京津”。

感谢您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共同促进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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