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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通过国家评审

发布日期:2023-02-10 18:21:55          作者:李珺         浏览量: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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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8日至10日,受生态环境部委托,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陈新建带领评审组专家及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部门代表16人,评审通过了《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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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一行先后深入我市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内容和指标,在实地调研了农村人居环境、饮用水源地保护、矿山生态修复、绿色产业发展、生态旅游以及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后,召开《规划》评审会。省级相关部门的代表对《规划》提出了意见建议,评审组各位专家经过质询和讨论,认为我市《规划》指导思想正确、基础资料详实、思路目标清晰、措施科学可行,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具备创建基础条件和初步成效,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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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举措和重要载体,是推动商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战略路径。要坚持抓好问题整改不回避、生态立市理念不动摇、提升环境质量不懈怠、完善长效机制不放松,扎实推进《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和持续深化。要以《规划》为基础,全面推进商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和形成独具特色的创建路径和模式,打造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新样板。
副市长刘伟表示,将全面采纳评审组专家意见建议,对标问题认真梳理,在《规划》的精准性、新颖性、针对性和特色性上再做努力、再下功夫。同时,进一步加快我市创建步伐,咬定“一年打基础、两年创省级、三年达国标”目标不放松,坚持周通报、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创建工作机制,压实责任、细化举措、查漏补缺,全力推进创建指标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达标。要以本次《规划》评审为契机,牢记“国之大者”,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守护好商山洛水,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推动商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再上台阶、再创佳绩,不断唱响“22℃商洛·中国康养之都”城市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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