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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0 16:31:34          作者:环评科         浏览量:19789

为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生态环境部建立了“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按照全省安排部署,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洛市全面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市县区环境部门统一在该系统全程网上受理、审批除辐射类项目之外的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将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平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非涉密项目建设单位在互联网上直接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申报(网址如下),涉密项目保留线下纸质申报和审批方式。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eia.lem.org.cn/#/eia

二、申报步骤

“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由企业端和管理端组成。项目建设单位在企业端申报提交环评资料,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在管理端完成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一)注册登录。

项目建设单位直接访问“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在“点击这里创建账号”注册账号,然后如实填写建设单位相关信息,点击“用户登录”。

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者委托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填报的皆须登录建设单位账号。2.确保填写联系人手机号码为建设单位常用联系人手机号码,方便后续找回密码。

(二)内容填报。项目建设单位应如实、全面、完整填报项目环评资料,具体操作步骤参考《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附件1)、《建设单位填报操作指引》(附件3),如有疑问可查阅《建设单位常见使用问题解答》(附件2)。

(三)选择环境审批部门并提交。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权限规定和系统提示,选择正确的项目环评审批部门。在确定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报资料。

三、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查询

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可查询建设项目环评实时办理状态。审批完成后,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下载电子批复文件,我局不再出具纸质批复文件。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0914-2381121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附    件:1、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pdf

              2、建设单位常见使用问题解答.pdf

              3、建设单位填报操作指引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pdf

附件2:建设单位常见使用问题解答.pdf

附件3:建设单位填报操作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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