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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湖库水华防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5 10:38:18                   浏览量:6833

各县区环境分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重点湖库水华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出,根据气象预测,今年春季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部分区域降水偏少,重点湖库水华防控形势严峻。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点湖库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重点湖库的水质稳定,防止出现水华灾害,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测预警。各县区要严密监控重点湖库水质和水华动态,对可能爆发水华的重点区域,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加密水质监测频次,尤其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加大水质监控力度,加强预警监测及形式判断,严防水华现象发生,切实保障重点湖库水质稳定,坚决守住水环境质量安全底线。

二、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发生规模化水华的重点湖库,及时将水华发生情况报送县区政府,并启动水华防控应急措施,针对性地做好藻类拦截打捞和无害化处置工作,消除水体污染影响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控,及时分析水华对饮用水安全的影响,必要时启动城市供水应急预案,保障居民饮用水供安全。

三、深化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湖库生态环境治理,加强主要入湖河道及其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化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入湖污染负荷。加强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应用,全面开展溯源排查,落实污染管控措施,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严格执法监管。各县区要强化生态环境管控,严守生态红线,加大对重点湖库及其主要入湖库河流沿岸区域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私设暗管、不正常使用水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五、加强宣传引导。按照信息发布要求,定期公开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湖库水质状况、工作动态等情况,保障公民知情权;结合日常工作,做好湖库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水华现象的科学认识,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关切,做好解疑释惑。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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