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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丹江水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6 10:49:21                   浏览量:6861

商州区、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人民政府,市工信局、环境局、水利局、城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高质量打赢碧水保卫战,有效防治丹江水质富营养化水环境突出问题,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决定开展丹江水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整治,实现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高效收集处理、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入河排污口得到规范整治、畜禽粪污按照要求处置,巩固拓展水污染治理成效,助力“一都四区”建设。

工作重点

按照“边排查、边建档、边整治、边验收”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7个方面全面排查整治。


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2.农村集中污水排放点收集治理情况;

3.农村面源污染排查整治情况(养殖、农田退水、农施化肥、农药等)

4.河长制落实及河道“四乱”清理情况;

5.工业企业废水处置情况;

6.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7.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

同时,全面加强水质监测分析和预警,对湖、库、坝等水体和出境断面,定时定点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捋清变化趋势,为溯源整治指明方向。

三、排查范围

重点排查丹江流域涉及我市的商州区、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4个县区。

四、工作分组

成立4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市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带队并任督导检查组组长,成员从市级相关部门抽调。

时间安排

1.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6月17日-6月20日按照工作重点,迅速行动,深入一线,开展现场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现场交办,建立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

2.整改销号阶段(2023年6月21-7月2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查立改、分类整改做到“四个一”,即“查出一个、整改一类,销号一个、巩固一确保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市督导检查组实地进行核查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防治丹江水质富营养化问题的重要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合力压茬推进,确保按节点落实、按计划完成。

2.狠抓问题整改。相关县区要根据自查情况,列出整改清单,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严格督导问责。市生态委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对排查整改推动不力、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造成水质严重下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各督导检查组要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对排查整治重点内容逐一严格核查,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市生态委专题报告。

4.强化信息报送。各督导检查组对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相关县区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联络工作,617(星期六)18:00将名单报市生态委办公室联系人电话:汪杰15829176655)。 

  附件:1.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清单

2.农村集中污水排放点排查整治清单

3.农村面源污染排查整治(养殖、农田退水、农施化肥、农药等)清单

4.河长制落实及河道“四乱”排查整治清单

5.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清单

6.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清单

7.商洛市水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问题汇总表

8.商洛市水环境突出问题查验收备案登记表

  

 

    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清单

县(区)

污水处理设施

名称

所在地址

排放量

(吨/日)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附件2

农村集中污水排放点排查整治清单

县(区)

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点)名称

所在地址

排放量

(吨/日)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附件3

农村面源污染排查整治(养殖、农田退水、农施化肥、农药等)清单

县(区)

镇(办)

村、社区

农村面源

污染名称

规模

污染产生量(吨/年)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附件4

河长制落实及河道“四乱”排查整治清单

县(区)

镇(办)

村、社区

河长制落实及河道“四乱”问题

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附件5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清单

县(区)

黑臭水体

名称

所在镇(办)

所在区域

(起始边界)

面积

(m2

长度

(m)

黑臭等级

水质现状

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注:1.一个水体多个河段或湖面黑臭级别不同时,分行列出,但黑臭水体编号为同一个;2.黑臭水体起始边界宜采用地名、路名等描述,并标注起始边界地里坐标(经纬度);3.黑臭水体等级是指“轻度”或“重度”;4.水质现状是指主要水质指标(如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和其他能反映水质现状的指标等)的监测结果,可用平均值表示。

 

 

附件6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清单

序号

县(区)

详细地址

入河排污口名称

入河排污口

位置

入河排污口类型

污、废水来源

排放规律

入河方式

废水排放量(万t/a)

执行排放标准

排入水体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经度

纬度




















































注:1.入河排污口类型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四种类型;2.排放规律:包括连续和间断两种;3.入河方式:包括直接和间接。

 

附件7

商洛市水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问题汇总表

县(区)

问题类型

问题数量(个)

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备注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






农村集中污水排放点收集治理






农村面源污染






河长制落实及河道“四乱”清理






工业企业废水处置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入河排污口整治






合  计






 

 

 

附件8

商洛市水环境突出问题核查验收备案登记表

序号

县区

问题类型

问题基本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验收单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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