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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八批)

发布日期:2023-12-23 08:30:36                   浏览量:12377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八批)

 

按照《商洛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修订版)》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牵头单位组织检查验收,以下两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7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4-2325644  邮箱:slhbdcb@163.com

 

                            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3日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明细表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

验收牵头部门

1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采选企业整合退出、日常监管质量不够高。2021年,商洛市采石矿山数量由2020年的167家整合至33家,其中各类手续齐全的仅12家,采石企业普遍存在扬尘治理不到位,弃石弃渣随意堆放,部分采矿企业缺少用地手续,违规占用耕地、林地进行建设生产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加大扬尘问题整改,规范弃石废渣堆放。生产、在建采石企业采取洒水保湿、加强清扫、物料入棚(库)或建设密闭厂房、硬化道路等措施实施整治,减少扬尘污染,规范弃石弃渣堆放。2021年以来,共对采石企业扬尘、弃渣问题处罚33家,罚款96.88万元。二是加强卫片专项执法,限期完善审批手续。2021年以来,共查处采石企业违法采矿、违法占地、未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等问题38个,累计批准占用林地3011.59亩,建设用地863.53亩。三是持续推进矿山生态恢复。2021年以来,全市投入矿山恢复治理资金27427.38万元,治理面积7695亩。四是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制定了《商洛市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库入库标准》,指导生产、在建矿山编制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实施创建工作。五是严格矿业权管理。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全市建筑用石料矿山减至32家,生产规模均符合矿业“五化”转型发展标准要求。

市自然资源局

2

部分采选企业没有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洛南县盛瑞建材有限公司、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开采区生态恢复滞后,部分开采平台未覆土植绿。

一是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采方式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对违法开采等问题依法查处,2021年查处违法采矿37宗,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7906.55万元,治理面积156.42公顷。二是洛南县盛瑞建材有限公司、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均按计划完成生态恢复治理任务。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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