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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环境监测站持续加强环境监测 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发布日期:2024-03-14 08:32:02                   浏览量:1723

2024年伊始,山阳县环境监测站紧紧围绕全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印发了《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扎实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打牢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根基,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力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改善。

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主动协助第三方运维,负责好山阳县民政局、职教中心2个站点站房用地、安全保障等维护管理,同时负责查看自动站数据,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自动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

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在全县范围开展地表水水质手工监测、国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地表水重金属预警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进行水质监测,完成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等环境监测任务,压实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环境监测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全县水环境质量。

优化土壤质量监测。开展山阳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染地块监测,对地块附近的环境空气每半年监测一次汞因子,每年监测一次地下水六价铬因子,定期关注污染因子指标变化情况。同时做好其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配合省站完成2024年国家网土壤例行监测工作。

规范化声环境质量监测。严格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和《声环境质量标准》等文件相关要求,科学确定区域声环境、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全县共布设城市区域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26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7个,城市功能区监测点位4个,每季度开展一次声环境质量监测,准确掌握全县声环境质量。

细化污染源质量监测。依据执行的排污许可证、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或管理需求等确定监测项目,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城镇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水质,对山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每月监测一次,每年抽取20%的山阳县环境监管尾矿库清单周边地下水开展执法监测,同时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监测,本底井、扩散、监视井每年至少监测一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抽查不少于20%的发证企业,且不少于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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