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2-12 08:53:22 浏览量:45065
柞水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商政环信发[2018]50号交办的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市环保局:
2018年8月3日接到“商政环信发[2018]50号”交办的柞水县融发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肆意开山取石,从事盈利性开挖,致使周边山体植被满目疮痍的交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办件基本情况
省厅网络舆情转办“柞水县小岭镇融发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肆意开山取石,从事盈利性开挖,致使周边山体植被满目疮痍”。
二、转办事项办理情况
1、经查,投诉人反应的情况不属实。
2、转办问题处理情况
核查情况:柞水县小岭镇融发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实为陕西融发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6月16日,法人代表为刘齐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751314398。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矿山工程总承包;尾矿坝基础施工;矿山及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掘进工程;尾矿综合利用与研发;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的生产及销售;干混砂浆、机制砂、石子、石料、建筑材料、矿山设备的销售。
2016年12月26日,该公司与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取得了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范围内的A、B区域内的采、剥、干选粗矿的劳务。该公司将开采的原矿进行干选后的粗矿交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对干选后产生的尾矿部分堆存于渣场,部分回收利用。
2000年陕西省环保局对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陕西龙门钢铁总厂大西沟铁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文号为:陕环函(2000)160号,同意该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法;2009年7月22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陕西省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大西沟铁矿东部矿体开采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陕环批复[2009]422号),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2年8月31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陕西省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大西沟铁矿东部矿体二期采选工程(90万t/a)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批复[2012]574号),同意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法,采矿依托一期工程共用一个采场,增加设备,扩大生产规模。2014年6月20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陕西省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大西沟铁矿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2014]603号)。
陕西省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在开采过程中采用露天开采法及将干选后产生的尾矿堆存于渣场(目前在用),符合环评批复要求。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大西沟矿山在开采过程中,按照《大西沟铁矿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的要求,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目前已对小东沟和吊庄沟排渣场栽植了刺槐等根系发达易成活的植物,但由于局部区域土层薄,水分不足,成活率偏低,导致局部区域呈裸露状态。在干选过程中,部分物料覆盖不到位,破损的围挡更换不及时。
问题查处情况:针对该公司上述问题,我局于2018年8月2日,向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柞环发[2018]6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
2018年8月7日,我局再次对该公司矿山进行复查,发现陕西融发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已对破损的围挡进行了更换,物料已覆盖,同时对料场及运输道路加密了洒水装置。要求该公司在今年秋季对局部小范围裸露的部位植树种草,恢复植被。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矿山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坚持督查检查常态化,增加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转办件联系人:
毛加森(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柞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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