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舆情回复

关于网友反映商州服务区焚烧垃圾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12 08:54:12                   浏览量:42470

商州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网友反映商州服务区焚烧垃圾

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市环保局:

    2018年8月9日,接市局《环境投诉举报件转办单》(商政环信发〔2018〕62号)转来“省厅网络舆情转办反映:商州服务区焚烧垃圾、冒黑烟”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接到《环境投诉举报件转办单》后,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10日立即对反映的商州服务区进行了检查,经查,该服务区全称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蓝商高速商州服务区”,隶属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蓝商高速分公司管理,网友举报的具体位置位于(商丹工业园区)刘湾办事处枣园村南坡处,该服务区于2009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10亩,分南北两个工作片区,供过往车辆司乘人员休息、就餐。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查,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检查时该服务区正常运营的有超市和卫生间,2013年12月停止餐饮服务;南片区部分场地、楼房由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使用、办公及生活,院内西南角垃圾箱内有生活垃圾燃烧痕迹。通过了解,服务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清理、收集统一由商州服务区负责,垃圾箱收集满后由垃圾处理厂拉走统一处理。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服务区负责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高速公路交警大队相关人员宣传市区创卫工作要求,严防再次出现焚烧垃圾行为。

三、日常监管情况

针对焚烧垃圾行为,区环委会向全区各镇办,相关职能部门下发了《关于严禁群众焚烧垃圾等污染大气环境问题的通知》,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我局在区电视台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栏、并安排宣传车深入辖区18个镇办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巡回宣传,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严防焚烧垃圾行为的产生。

四、回复情况

我们已将查处情况通过网络向举报人进行了回复。

今后,我们以当前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及环境保护宣传为着力点,加强镇办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为全面提升我区人居环境质量做出不懈努力。

 

 

 

 

                              商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3日


版权所有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站地图 丨 地址:商洛市名人街西段 丨 邮编:726000 丨 网站标识码:6110000016 丨联系电话:0914-2312283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85号 丨 ICP备案号:陕ICP备2021013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