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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商环委办函〔2018〕41号)网友新浪微博反映洛南县馒头山煤矿环境问题查处

发布日期:2018-12-12 08:59:09                   浏览量:43786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商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商环委办函〔201841号)网友新浪微博反映洛南县馒头山煤矿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市环委办:

    接到贵办转来商环委办〔201841号文件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案件基本情况

我县于2018926接到贵办交办(商环委办函〔201841号)环境投诉举报件,网友反映:洛南县非法煤矿顶风开采群众苦不堪言的问题后,交由洛南县经贸局负责查处。

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一)经查,网友反映的洛南县馒头山煤矿井下水排放问题属实,其余均不属实。

(二)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制,确保市环委办交办的(商环委办函〔201841号)环境信访问题调查整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洛南县经贸局,责任人:县经贸局局长刘涛、副局长杨勇)

(三)反映问题处理情况

1.现场核查情况。2018927,县经贸局副局长杨勇带队查处。经查,洛南县兑煤公司馒头山矿井位于洛南县城关镇馒头山村,距洛南县城1公里, 1987年投产,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井田面积2.7737平方公里,开采中2煤层,保有地质储量812.7万吨,可采储量408.09万吨。矿井可采煤层厚度23,煤层顷角2030度,2—2煤层属于较稳定、结构简单的缓倾角煤层。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煤尘无爆炸性,属不自然煤层。矿井井下水正常涌水量35立方米/小时,最大涌水量260立方米/小时。20131024矿井3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经省煤管局立项批复,2016613安全设施设计由省煤监局批复,设计可采储量408.09万吨,设计服务年限10.28年。矿井证照手续合法有效。

2.反映问题查处情况。馒头山矿井3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现处于安全隐患整改中,现已完成了一二期井上设施、井下通风、提升、运输等工程隐患整改,三期工程隐患整改完成了部分工程。近期,正在按照省煤监局、渭南监察分局以及专家排查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整改,主要隐患有双回路供电、井下主水仓、主泵房、变电所、引水巷、通风巷、人员定位及监测监控系统等工程。目前,双回路供电已经完成,正在对井下主水仓、主泵房、变电所、引水巷、通风巷进行施工。每天只有50-70吨矸石和工程煤,并没有出现煤矿原料堆积如山,大型机械昼夜轰鸣作业,煤屑飞扬现象。周村小学学生转学问题是因为随着交通环境的改善府在2015年聘请三方机构对煤矿的采矿权进行了探查,经井下井上对比群众放映的区域不在采空区,为地质灾害区,2017县政府已将该区域列入搬迁范围,并选定了地块,完成地勘,但涉及群众只有三分之一愿意签订搬迁协议,三分之二只要补偿不搬迁致使该工程无法实施。关于井下水(网友称为甘河黑水)排放问题,县政府已进行专题研究,并在918派考察组赴咸阳市、滨州市大佛寺煤矿进行了考察,目前已选定了井下水处理设备,预计2个月完成施工,达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经贸局;责任人:经贸局局长刘涛;整改时限:201812月底)

3.查处结果公开及回复情况。目前,县经贸局将此件查处情况在馒头山村与群众代表见面,当面答复,并进行了公示。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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